工地管理人员工资托欠该怎么办找谁

日期:2023-04-28 11:14:28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工地管理人员工资托欠该怎么办找谁

1、员工可向劳动监察组织投诉;

2、员工可向用人公司所在城市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假如未签订合同:

(1)有权要求付款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2)假如是以欠薪所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够规定支付工资金;

4、对于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

5、劳动仲裁裁决实施后,用人公司不实施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应当依法向有关法院申请支付令;

6、归属于劳务公司借款类可立即向法院起诉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公司有以下损害职工合法权利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勒令付款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勒令付款赔偿费:

(一)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收入的;

(二)拒不支付员工法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付款员工收入的;

(四)解除劳动关系后,未依照法律要求给与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二、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补偿标准多少钱?

1、用人公司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收入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的付款员工劳动报酬外,还需要发等同于劳动报酬25%的经济补偿。

2、用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或是消除、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工资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应该付款其差价一部分;逾期未收取的,勒令用人公司按应收金额50%之上100%以内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费:

(1)未按照工作合同约定或者没有依照法律要求付款员工劳务报酬的;

(2)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付款员工收入的;

(3)布置加班加点不付款加班工资的;

(4)消除、劳动合同解除,未依照法律要求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

3、用人公司理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向劳动者立即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用人公司托欠或者没有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法院应当传出民事裁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务必按时发放派发薪酬,假如无端拖欠薪资,能够向上级举报或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还能够提出诉讼。用人公司必须派发全额的薪酬,同时还需要派发等同于薪酬酬劳25%的经济补偿。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