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来企业公司公启文件(除企业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 公文的编号保管
(1)、 办公室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企业公司承办或归档的企业公司领导亲启文件,企业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2)、本企业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4.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企业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 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企业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