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指标计算方法。指标 21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中标药品使用比例采用全部中选药品使用比例的几何平均值进行计算。
(二)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 标统计依据,如加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 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 号)、《全国护理事业发展 规划(2021-2025 年)》(国卫医发〔2022〕15 号)等文件。涉 及指标 1、2、6、8、12、15、16、22、23、34、45、47 共 12 个 指标。
(三)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根据医院在填报中提出的相关 问题,一是指标 7 中分母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调整为医院开展 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急诊收入、住院收入和结算差 额,与《关于印发医院执行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保持一致。二是 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指标说明,涉及指标 3、4、5、6、7、 8、9、10、14、18、20、21、28、30、33、52 共 16 个;更新或 增加指标脚注,涉及指标 3、4、5、6、7、8、10、18、19、28、33、34、35、37 等 14 个。为使相关数据具有可比性,实施动态监测,针对各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对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提供 说明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本次考核的定量指标数据在既往基础 上增加 2022 年度数据。各地应按照属地化原则加强数据质控, 提升数据质量,不断探索运用数据质量作为系数对指标结果进行 调整的应用机制。
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既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一项 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感谢来自各地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些意 见建议是完善操作手册的基础,更是扎实、高质量推进三级公立 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助力器。
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信息安全 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公立医院绩效考 核平台登录需各公立医院完成实名认证,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系统 登录及相关操作。
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另行制定印发。
国家卫生健康委三级公立医院
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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