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使
进货10箱即可开通“直购店铺”(又称“大使或大使店铺”),成为大使店铺之后,就可以拿到“创业股”奖励了,因此,该级别又称“持股店铺”。
在收益方面,大使店铺共有四种利润来源,其一,差价收益:
其二,推荐佣金
店铺A直推店铺B,可以享受店铺B进货额15%的佣金;店铺B直推店铺C,店铺A还有7.5%的间推奖可拿。
其三,团队进货补贴
团队进货额达到1万,可升级为1星店铺,进货补贴比例为1%
团队进货额达到10万,可升级为2星店铺,进货补贴比例为2%
团队进货额达到30万,可升级为3星店铺,进货补贴比例为4%
团队进货额达到60万,可升级为4星店铺,进货补贴比例为6%
……
团队进货额达到3000万,可升级为黄金店铺,进货补贴比例为12%
团队进货额达到6000万,可升级为钻石店铺,进货补贴比例为13%
团队进货额达到1亿,可升级为皇冠店铺,进货补贴比例为15%
其四,合伙人政策
开通大使店铺后,还有机会获得区域合伙人资格,合伙人共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区、县事业合伙人”、“市级城市合伙人”、“省级运营分公司”、“十大地区总部子公司”,具体的区域收益和晋升条件如下:
其五,股权奖励
股权收益,没有风险?
说到股权奖励,在推广人员所提供的课件资料当中,“人人持股”的说法早已跃然纸上。
《6.4亿股份期权发放计划》所描绘的前景同样足以令人侧目。
但归根结底,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才不存在诈骗风险,而企业与投资人之间非法进行的所谓的原始股权转让、买卖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
为了进一步达到招商效果,相关课件资料还提到了“零风险”的广告语。
而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投资理财类广告有明确约束:“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后 记
近年来,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甚至是医疗作用的违法现象频现,对于此种乱象,“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曾在题为《浅析普通食品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问题》的文章中特别指出:普通食品违法宣传保健功能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但实际经营中此类问题却时有发生,在网络宣传中更屡见不鲜,导致了消费者被错误信息误导,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有必要对该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至于“原产直购商城”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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