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窗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和企业,都应该做到“笑脸相迎”,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亲自去做,用心去解决和落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出现:脸难看、门难进的怪象。作为社区工作者,从某种程度而言,比窗口人员更贴近群众,这就要求社区工作者要做到比窗口人员更亲民、为民。
加强社区治理,要增强换位服务意识。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每一件小事都与民生息息相关,决定着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也是社会治理能力的直接体现。因此,作为基层服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必须跳下去,倾听群众的声音,面对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学会换位思考。面对事物,拒绝照搬照抄,摒弃高高在上的工作姿态,多从群众的角度思考,担心群众的焦虑,思考群众的思想,通过换位思考的灵活性增强服务意识。
加强社区治理,要增强热情服务意识。“在其位谋其政”,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作为社区居民的“服务员”,我们应该时刻把人民的福祉放在心上。遇到问题不敷衍,不回避,遇到问题不退缩。我们要以真诚热情的工作态度为人民办实事、排忧解难、办好事,把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变成“放心事”,做人民群众的知己、知心人、热心人,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赢得群众的赞誉。
加强社区治理,要增强细节服务意识。“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反映水平,细节反映效率,细节反映质量,细节决定成败。树立注重细节的工作观念,提高抓细节的能力。社区服务工作中没有小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工作的细节,做到大事不含糊,细节不马虎。我们要把身边的小事聚在一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解决问题,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办好,办细,增强人民群众的利益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社区不仅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提高人们幸福感的关键环节。社区工作者作为党和政府治理政策的“传声筒”、“执行人”,必须时刻牢记本心,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社区居民才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政策的“温度”和党的“温暖”,从外到内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