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综合评价与匿名阅卷制度

日期:2023-06-03 12:06:4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这个制度的推出,与天宝元年礼部侍郎韦陟有极大的关系。韦陟是个有心人,他发现推行行卷制度后,固然起到了自我推荐的作用,但后来发展成为一种托请的渠道,甚至日益干扰主司的选拔工作,与其让行卷私下进行,不如举人提前向礼部交纳“省卷”,这样更加公平、公正。于是韦陟提出:“先则旧文,仍令举人自通所工诗笔,先试一日,知其所长,然后依例程考核。”即将行卷与省试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纳省卷制度。纳省卷时,举子不是将文卷投给达官贵人,而是直接向礼部贡院交纳温卷,也就是举子们过去写的文章,目的是让知贡举主司对其平日的才学有个初步了解。

诗人元结此前参加科考都未能中士,在天宝十二年参加科考时,按规定要向贡院交纳省卷,于是,元结对自己过去写的二百零三首诗歌,进行了精心编排,称为《文编》,共十卷。由于元结文笔好,省卷交上后,得到了知贡举的赞赏,第二年他终于进士及第。由此,元结的《文编》被举子们视为纳省卷的典范,而受到后世举子的追捧,一再被重编,并被认为示“门人子弟,可传之于筐箧耳!”

纳省卷成功的还有李观。贞元八年,诗人李观参加科考,他按要求编辑了自己的省卷,交到了贡院,省卷共有十篇文章:“有《安边书》《汉祖斩白蛇剑赞》《报弟书》《邠宁庆三州飨军记》《谒文宣王庙》《文大夫种碑》《项籍碑》《请俢太学书》《吊韩弇没胡中文》等作。”显然,李观的省卷包括书、启、赞、记、碑、谒、吊文等文体,却没有诗赋。这届的知贡举是陆贽,他阅读了李观等人的省卷后,做出了公正的选择,使得李观有幸与韩愈、欧阳詹、李降等23人进士及第,被称为“龙虎榜”。

宋代弥封卷: 最早的匿名阅卷

科举考试发展到宋代,各项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尤其是防止作弊上,新的举措不断出现。在北宋咸平年间,出台了弥封制,从此开始实行匿名阅卷。

真宗咸平五年,大臣洪湛、王钦若任礼部试知贡举时,有一个叫尉任懿的考生,仅仅贿赂了7锭银子,主考官就从诸多试卷中选出尉任懿的试卷,使其得以中榜登第,事后被人告发。科场作弊案发生后,宋真宗严肃处理,并进行了反思,因试卷前写有举人的姓名、籍贯等项,这正是出现主考官舞弊漏洞的主要原因。为了避免主考官作弊,景德四年宋真宗制定出台了弥封制,即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等项用纸糊盖起来,使批阅试卷的考官不知道手头的卷子是何人所作。

其实,弥封制最早在太宗淳化三年就有了雏形,“苏易简知贡举,殿试始令糊名考校”。但是弥封制并未完全杜绝科场中的舞弊现象,做记号、识笔迹等作弊行为仍屡禁不止,宋真宗接着又推出了誊录法。即设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誊抄试卷,用于阅卷,这样就有效地杜绝了“识认字画之弊”。

宋代匿名阅卷的弥封制实行后,也发生了一些趣事。嘉祐二年,大文学家、翰林学士欧阳修被任命为省试知贡举。当时风行一种怪诞文风,其代表人物叫刘几。欧阳修作为当时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对这种以生造词语、文句拐扭,内容空虚怪诞为时尚的“太学体”予以坚决打击。正好刘几也在这次的考生之列。因为是弥封制,看不到考试者的名字,但是在阅卷过程中,欧阳修发现一份卷子里有一些怪模怪样的语言:“天地轧,万物茁,圣人发……”欧阳修笑着对同事们说:“这一定是刘几的杰作!”说罢,在后面戏续了两句:“秀才剌,试官刷”,又在空白处批了一个大大的“谬”字,并命人把这份卷子张贴在试院的墙上,以示惩戒。事后一查,这份被欧阳修刷掉的卷子,果然是刘几的。紧接着一批写险怪文章的人也都被刷了下来。

嘉祐四年,欧阳修又被任命为殿试主考,他听说,这次刘几又通过了会试,取得了参加殿试的资格。欧阳修认真地审查考卷,当他看到一份卷子中有“太上收精藏也下冕旒之下”之类生涩别扭的语句,高兴地对旁边的人说:“我又逮住刘几了!”便毫不犹豫地刷了下去。但事后一查,被刷下去的却不是刘几,而是苏州人萧稷。

欧阳修看到最后,有一份卷子中有这样的话:“故得静而延年,独高五帝之寿;动而有勇,刑为四罪之诛。”不仅平实自然,而且跟试题《尧舜之性赋》扣得很紧,不禁击节赞赏,并将它定为第一。

等到唱名时,大家才得知这个被欧阳修定为状元的人叫刘辉。原来刘几在考试之前才改了名字。

清代放落卷: 最早的查卷制度

到了清代,科举考试更为普及,每届到京城参加科考的举子近万人,可是录取的仅仅二百多人,孤寒下第者自然是数倍于金榜题名者。“即使内外诸帘,一秉至公,而中式之人,未必皆称得士。而此九千余人向隅而泣者多矣”。当时凡生员参加乡试未被录取者,举人参加会试未被录取者,即为落第,亦称下第。他们的卷子称为落卷。

最初规定,凡是中式者试卷交到礼部磨勘备查,其余皆废弃。试想,落第者失意科场之后,有一个迫切而焦急的愿望,就是希望尽快看到自己的考卷,看到考官的批语,弄明白自己落榜的原因。

康熙十八年,推出了“发领落卷”制度:“各房落卷,同考官将落卷俱批出不中缘由,开榜之后,顺天府出示,于十日内,令本生领取原卷阅看,不许藏匿勒掯。”随着发领落卷的推行,产生了不错的效果,一些被考官误判、点窜破句或被错誊他人试卷的情况,因此得到了纠正,士子可以将这些渎职考官等呈部题参,使他们得到应有的处罚,一时间“士论称快”。

光绪十五年九月湖广乡试,弥封官将红号错印。开榜之后,湖南清泉县人王之杰领出落卷,与己作不符;“当经检查该员,头场墨卷弥封所原印缘字二十三号,另有湖北王之杰一名,头场墨卷弥封所原印声字五十六号,其二场墨卷,弥封所因姓名相符,未经细查卷面红号,彼此错印”。虽然这二人试卷均未取中,也没有其他情弊,经过调查,弥封官户部主事张立德,并满监临文治、汉监临潘祖荫,却难逃疏忽渎职之责,每人处以罚俸三个月的处理。

更搞笑的是,一些主考官阅卷,做不到逐卷批点,不过如走马看花,择其悦目者取而荐之,其余补点数语便掷落;更有懒惰的主考,将补批、补点之事让家丁代为。有一落第举子,领取落卷一看,内批“火腿一支”四字。后一查主考官竟然是自己的熟人,于是该生携卷与之理论,主考官仓促应答道:“大错,此系向供给所取物之条。他们如何误贴在卷上?”竟然是发福利的条子被贴到了卷子上,该举子一听更是气愤不已:“好,好,你们作主考,只知需索火腿,将我卷不看,交与他们贴批。他们何人,明明是你的家丁。”主考官狡辩说:“我与你是熟人,还是实话实说吧,你何必给我打起官话来。”举子说:“我三年辛苦,文章不能劳你一顾,说甚么熟人!”主考官说:“若打官司,我们交情,你当不忍,若论赔偿,此事如何赔得起?我是穷翰林,你所深知。我厩中只有一骡,你牵去便是。”举子无奈地说:“罢了。”于是牵着骡子走了。落第举子领回落卷,竟然换得一头骡子,也许是一种补偿吧。

发领落卷的实施,固然闹出了不少笑话,但是毕竟安抚了落第者的不平情绪,起到了监督考官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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