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兵兴,终以兵败,满清八旗制度的兴衰存亡

日期:2023-09-04 12:50:4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满清“八旗制度”不是凭空想出来的,努尔哈赤吸纳了历史上契丹的“八部”制度、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甚至汉族的阴阳五行之说。

契丹的“八部”制度是契丹部落联盟是以强大部落为核心而建立的。契丹部落联盟的盟长,统领八部,部落联盟内的军政大事,要由“八部聚议”决定。

金朝的猛安、谋克本是女真族在氏族社会末期形成的氏族部落组织,猛安即部落,谋克即氏族。每一猛安下包括一定数量的谋克。在金朝建立之前,它主要是一种生产组织,还在某种程度上有自卫的军事意义。“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百夫长也。”

完颜阿骨利用猛安谋克制度,创建的金朝在相继灭辽和北宋之后,又继续向南发展,公元1141年与南宋签订了“绍兴和议”,确定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从而占有当时中国的半壁江山,成为中国历史上与南宋对峙的王朝。

在周朝,中国古代色彩理论有“五色学说”,将赤、黄、蓝、黑、白视为正色,代表王公贵族身份,其他颜色则为间色,只能用于下层百姓的服饰。努尔哈赤受中国传统色彩“五色论”学说影响,采用中国传统色彩五个“正色”中的黄、白、红(赤)、蓝 (青色)为旗色,特别是黄、白色,黄色在封建王朝中象征至高无上的皇权,只能属于皇帝专用,而白色在商朝是帝王崇尚色彩,也属于高贵的色彩。八旗的盔甲色彩的运用与旗帜相同,而盔甲帽全部为黑色,这样中国传统色彩的五个正色全部被用于清朝“八旗制度”的配色。

建成八旗后,努尔哈赤自为最高统帅,同时命其子侄分统八旗,称为“八和硕贝勒”,也叫“八固山贝勒”,即八旗旗主的意思。他们是一旗的最高所有者、最高统治者、领主与贵族。在本旗内部,他们自有官属,本旗成员都是他们的臣子和奴仆。后金国家的土地、人口、财物为八和硕贝勒所分有。

八旗初建时是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八旗满洲之下,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方面职能。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过上了兵农合一的社会生活。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负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有所谓“无饷而富”之说。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的统治,同时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八旗兵就成了职业兵。

八旗也有高低等级之分,俗称上三旗、下五旗。皇太极时期,削弱王权、集中汗权,独掌了正黄、镶黄、正蓝三旗(上三旗)。摄政王多尔衮当政时,剔除正蓝旗,将自己的正白旗纳入上三旗。多尔衮死后,顺治对八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直接控制的上三旗改为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由诸王、贝勒统辖下五旗,即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此后没有改变。

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上三旗为皇帝的亲兵,担负禁卫皇宫职责等。下五旗驻守京师及各地。雍正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别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这样,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变成了由皇帝直接控制,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

除八旗贵族外,各级八旗官兵也拥有多少不等的奴隶。这些奴隶或在主人的家中服役,或在主人的旗地庄田上耕作,或在主人出征时,为主人备马执鞍、洗衣焚炊,女子则为婢作妾。他们是八旗的最下层,没有人身自由,主人可以随意打骂、买卖、甚至处死。奴隶的劳动和生产是八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八旗组织严密,纪律严肃,重视军功,奖罚分明。八旗兵一旦立有战功,升擢很快,所以八旗兵作战勇敢,极少临阵退缩者。在战斗中,皇帝下令给八固山贝勒,八固山贝勒即下令给所属牛录额真,各牛录额真即下令给所属牛录军兵,令出即行,毫不迟缓。这种令行禁止、勇不畏死的精神使八旗兵有着强大的战斗力,经常能够在与敌人的战斗中以少胜多,形成一股摧枯拉朽的强大力量。

入关前,八旗兵农合一,兵无定额。清朝定鼎北京,,清廷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军事力量,将八旗变成了提供八旗职业军的大军户,并确定常备兵制,定期在八旗各佐领中挑补旗兵,兵额固定。当时,全国八旗额兵总计在20万人以上。迁入关内的八旗兵到处作战,随地驻防,而家属被安置在京畿,圈地占房。

清朝定都北京,集中八旗兵力的二分之一以上驻守京师。按方位分为:北方——镶黄旗居安定门内,正黄旗居德胜门内;东方——正白旗居东直门内,镶白旗居朝阳门内;西方——正红旗居西直门内,镶红旗居阜成门内;南方——正蓝旗居崇文门内,镶蓝旗居宣武门内。满族统治者把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安排在北京及其附近,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

之所以如此驻防,是依据商周时期形成的“五色”学说和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阴阳五行”学说。从五行所属的颜色和五行相克的角度讲,八旗所处的方位恰恰与五行相克的方位是一致的,而且非常清楚地表达了黄色代表皇权的重要地位,即两黄旗归属皇帝亲自统帅,属土,土能克水,所以位于北方;两红旗属火,火能克金,所以位于西方;两白旗属金,金能克木,所以位于东方;两蓝旗属水,水能克火,所以位于南方。

八旗的其余部分派驻全国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八旗驻防线有五条,分别是:由北京经宁夏、绥远至凉州(今甘肃武威)的长城驻防线;由德州(今山东今县)经开封至西安的黄河驻防线;由江宁(今南京)经荆州至成都的长江驻防线;由北京至杭州的运河驻防线;由杭州经福州至广州的东南沿海驻防线。这些驻防线,构成了全国的军事控制网,是清朝进行统治的骨干力量。最初驻防兵三年轮换,乾隆年间改为长期驻防,家属也随去定居。满族在全国大分散小聚居的局面就是这样形成的。

八旗兵待遇优厚,但对八旗人丁的束缚也十分严密。八旗制度规定:八旗人丁不得私自离开本佐领居住,违犯则以逃旗论处,人口、财物入官,本人治罪。具体规定:京师旗人不许离城四十里,驻防旗人不许离城二十里。旗人若因事出境(一般为考试、承袭世职引见、探亲等,无故不可),须到本旗衙门告假领票,票内注明本人年貌,呈报所去的地方旗衙知晓。回旗时,要由所去地方旗衙通告本旗衙,并出具印文交本人带回本旗销假。如果中途去往他处,或久住外地不归,也要以逃旗严惩。

清廷还规定,京师和关内驻防旗人不准务农,也不准经商和学习其他技艺,禁止旗民交产、旗民通婚等等,这就将旗人束缚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成了“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的状态,从而出现了八旗生计问题。豪华的都市生活时刻腐蚀着他们,使他们逐渐养成了游手好闲的生活习气,好虚荣,好挥霍,不顾后果,有的人一月的饷银不敷数日之需,只好靠典当度日,“话大礼多动钱急”成为旗人的真实写照。

随着清朝政权进入相对稳定期,旗人开始了享受生活,贪图安逸,追求奢靡,军务不整,兵备不修, 在衰落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京师八旗、南方驻防八旗率先衰落,然后由南及北、自西向东在享乐氛围中八旗全部衰落下去,于是便有了“八旗子弟”这一讥诮之词。

到了清末,八旗共有军官6680人,旗兵120309人。

由于八旗制度的日渐腐败,清朝在对内对外用兵上,先后依靠绿营、团练、湘淮军等。越是到后期,八旗越是丧失军事方面的镇慑作用。但是,八旗制度的行政职能却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在镇压太平天国时,以八旗将领为统帅的江南江北大营尚能发挥一定作用;在抵抗八国联军时,八旗官兵还参加某些战斗,但是在晚清新式陆军先后编练成军后,八旗官兵就彻底地丧失了披坚执锐、冲锋陷阵的战斗力。清朝也就因为失去八旗劲旅而灭亡。

八旗制度的消亡经历了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最早消亡的是南方各省的驻防,而北方的驻防裁撤较晚,一直到了北洋时代末期,随着北洋政府的灭亡八旗制度的最终废除消亡。

八旗制度是清朝统治全国人民的重要军事支柱,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八旗制度对满族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泯灭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流逝,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八旗兵丁受到腐蚀,战斗力也愈来愈弱。

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八旗兵于清朝之开国武功,八旗子弟腐化堕落助推清朝灭亡,经历了由兴而盛,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历史过程。

清朝因以兵兴,终以兵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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