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宗庙制度

日期:2023-10-14 15:47:08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由于曹魏自建国至明帝时期政治比较稳定,经历劫乱的学术呈现繁盛局面,宗庙礼制在借鉴两汉制度的同时,又依据当时社会诸因素,尤其是当时左右学术思潮的郑玄、王肃经说而有所变革。《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大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大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对于“天子七庙”,汉魏、魏晋之际的郑玄、王肃的解释大相径庭。魏用郑玄说而晋依王肃说,由此而导致魏晋宗庙制度出现根本性的变异。郑玄以为天子立四亲庙,并始祖而为五,加文、武受命二祧,合为七。建安十八年(213),汉献帝册命曹操为魏公,秋七月,于邺城建魏宗庙。祭祀曹操曾祖处士君,祖曹腾,父曹嵩三世,且延续东汉的一庙异室之制。其之所以与追谥父至高祖与太祖而为五的“诸侯五庙”古礼不符,或许与下列因素有关:“追尊先世及定四亲,皆至司马氏而后粗为明审。”三国以前非世族阶层之世系排列或许尚未有明确的制度界定,故家世无法详细考证。如西汉初期,汉高祖刘邦仅为其父太上皇立庙而未尊奉古礼追封七世、议定七庙;受东汉末期所确立的以郑玄之说为依据的宗庙制度的影响;长期战乱、动荡造成事随权立,难以事事尊奉古礼等。曹操虽于官渡之战后初步统一了中国北方地区,但这种依靠武力实现的强制性统一,统治并不稳固。经过魏文帝时期的惨淡经营,至魏明帝曹叡太和年间,曹魏政治已渐趋稳定,政治中心由邺正式确定于洛阳,曹氏由出身卑微的寒族向尊奉儒教的世族转化过程已经基本完成。

太和元年(227)曹魏遵照儒家经典记载以及当时在经学界风靡一时的郑玄有关诠释,在洛阳修建魏宗庙,迎自高皇帝至文帝四世神主于邺庙,安置于洛阳宗庙。景初元年(237)正式议立七庙制度,以武皇帝曹操为魏太祖,文皇帝曹丕为魏高祖,明帝曹叡为魏烈祖,“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毁,如周后稷、文、武庙祧之制。”不过,自曹魏中、后期开始,汲汲于名物之训诂,多偏向于具体微观的形而下的郑玄经说受到汉魏之际形成的以阐扬经书义理相标榜、重视博通、鄙弃烦琐的名物事象训释的荆州学派后学王肃经说强有力的挑战。王肃曾师从荆州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宋衷,深受荆州学派学风之熏染,故对郑学大加抨击:“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采会同异,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解,……皆列于学官。其所论驳朝廷典制、郊祀、宗庙、丧纪、轻重,凡百余篇。”王肃远承西汉刘歆之说,认为在位皇帝的六世祖、五世祖庙应在亲庙数中。从上引景初年间所立七庙记载来看,曹魏在宗庙立庙问题上,依据郑玄经说,而非如隋代许善心“至景初间,乃依王肃,更立五世、六世祖,就四亲而为六庙”立制,可谓毫无疑义。曹魏宗庙之制承袭周礼、汉制,特别是以郑玄学说为依据,确立一祖二宗并四亲庙而成七庙的宗庙制度,其中亦不免含有曹魏皇室以汉室继承者自居,以与蜀、吴争正统的用意。

蜀汉政权宗庙制度尽管由于史书缺乏详细记载而难以考究。但依史籍某些零星记载可知,刘备即位后建宗庙,祭祀自汉高祖以下历代诸帝,并专设有高庙令典掌之。蜀亡,刘备孙刘谌自杀于昭烈(刘备谥号)庙,可知当时刘备庙别立于他处。以此情理推测,刘备既以汉室正统自居,其宗庙制度与汉、特别是东汉制度不应有很大差异。吴宗庙制度总体说来比较混乱。其既有承袭汉制之处,如:孙权依后汉光武帝事父南顿君故事为其父孙坚于长沙临湘立庙。孙权称帝后,追谥孙坚为武烈皇帝,尊坚庙曰始祖庙。又为其兄孙策立庙于建邺。也有不习古礼之处,如:孙坚庙不立于京师建邺;孙权卒,孙亮于宫东为其立庙,曰太祖庙。孙皓即位后,追谥父故废太子孙和曰文皇帝,宝鼎二年(267)为其立庙于京邑,建号曰清庙。吴宗庙制度之所以不序昭穆、渎乱不符古礼,大概与当时典章制度散阙难以追循有关。孙权之所以称帝时不立七庙,盖与其出身孤微有关,这与东晋末年桓玄篡位称帝,唯立父桓温神主于建康,庙祭不及于祖,以掩盖先世隐情颇为相似。也可能与当时孙氏为致力于稳定其在江东的统治,不得不以汉臣自居,以明无犯上谋逆之意,借此笼络江东世家大族,以减缓创业之阻力有密切之关系。同时,孙吴的宗庙还带有江南地区浓郁的巫觋祈祷的地方风俗色彩,例如:孙权“于建邺立兄长沙桓王策庙于朱爵桥南。权疾,太子所祷,即策庙也。”这与汉魏时期巫风畅行,淫祀盛行或许有关。“湘楚其俗尚鬼,……病及仇怨,重皆祷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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