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股票本公司管理制度(2017年4月) 日期:2017-04-28 07:10:21 作者:fuli 浏览: 次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相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制度。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 上一页 4 5 6 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