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家评论:“一国两制”是制度自信的生动范例

日期:2022-12-21 11:12:5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是港澳开启良政善治的重要里程碑。完善“一国两制”下的港澳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同时要求特别行政区的管治者选出善于在治港治澳实践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善于破解港澳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为民众办实事、善于团结方方面面的力量、善于履职尽责的“爱国治港者”、“爱国治澳者”,可以集中精力去解决所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从而把各方面力量汇聚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来,为港澳同胞谋实惠、谋福祉,提升港澳市民的幸福感、满足感。

“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港澳实际。“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全面落实,越来越多贤能爱国者进入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更好地统筹兼顾港澳社会各阶层和各界别的不同利益,一支爱国爱港爱澳、担当作为、精诚团结、为民服务的治理队伍初步形成,对于保障港澳市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推动形成社会各阶层各界别齐心协力建设港澳的良好局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一国两制”必须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

全面管治权是中央依主权而对特别行政区居民和事务, 直接或间接行使的管辖、统治、治理的权力。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这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源头,同时中央充分尊重和坚定维护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在宪制上是统一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保持港澳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在港澳工作方面,集中体现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巩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共同实施,是“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特别行政区不存在一个脱离国家宪法的“宪制”和“法治”。

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国家对港澳恢复行使主权,没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港澳民众福祉的深切关怀,没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一国两制”初心使命的坚守,就没有港澳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就没有港澳民主的实践。

总之,“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站在新的起点上,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让“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绽放更加灿烂的光芒。

作者:陈庆修 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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