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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可见,“数据二十条”在数据关联制度构建上,重点提出要建立9大制度,包括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建立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证、安全审查、算法审查、监测预警等制度;建立健全数据流通监管制度。同时,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
具体而言,数据产权方面,提出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流通交易方面,提出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收益分配方面,提出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安全治理方面,提出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主任于施洋表示:文件的出台有助于开启企业“逐数兴业”新蓝海,创造出一个万亿级大市场。数据加工使用、相关各类软硬件本身也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可以带动形成新产业,创造大量就业,带动科技创新,为实体经济注入新活力。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据采集分析:唐静怡 袁炯贤
设计:何欣
数据来源:《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2021-2022)》、央视新闻等公开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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