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者为何选择承袭明代的制度?一方面,这是常见的制度惯性。历史上新旧政权交替之后,为了尽可能维持国家机器的稳定运转,前朝旧制通常会被沿用,如同前朝的臣子也大多会得到任用一样。
但另一方面,清朝承袭明朝制度,更是主动选择的结果。究其根源,在国家制度建设方面,清朝的皇帝与明朝的皇帝实有“心心相通”之意。
顺治帝曾与大臣们议论古往今来哪个皇帝最好,有人说是唐太宗,有人说是宋太祖,顺治帝却认为“历代贤君,莫如洪武”,关键原因在于“洪武所定条理章程,规划周详”。此后康熙帝赞颂朱元璋“治隆唐宋”,虽有收买人心之意,却也出自对朱元璋制度建设的高度认可。
废除宰相的明太祖朱元璋渴望绝对权力,建立更高层次的君主专制,这与清前期帝王的心态几乎无异。正因如此,清朝不仅全面承袭明朝的制度,还在明代制度的发展脉络上继续向前。
比如在中央决策制度方面,清朝最初以“议政诸王大臣会议”商议国家大事。入关后,清朝承袭明代的内阁制度,削弱宗室权力。雍正以后,新设的军机处成为事实上的核心权力机构,内阁只能处理日常事务。看起来,这改变了明代内阁政治的样貌,但事实上,这是在明代君主专制的道路上继续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
由此而言,清朝不仅承袭了明朝的诸多制度,更将明朝制度发扬光大,虽是异族统治,却称得上是朱明王朝的“制度继承人”。
征服王朝的“制度入关”
说到异族统治,就不能不提学界的经典概念:“征服王朝”。这个说法始于美国学者魏特夫,用来形容诸如辽、金、元、清这些在入主中原之前就已经建立政权的非汉族王朝。与之对应的是进入汉地之后才建国创制,并迅速汉化的“渗透王朝”。
由于征服王朝是先建国立制,后征服汉地,因此其国家制度中不可避免会带有本民族成分。这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当属元朝,作为世界性大帝国,蒙元虽然早已占领中原,并于忽必烈时代一统南北,但其国家治理却明显具有“内北国而外中国”的特色,政治制度中也存在着大量的蒙古元素,甚至于权力核心层都仍然是草原的那一套。
《元世祖出猎图》局部
作为在关外立国的少数民族政权,清朝无疑是典型的“征服王朝”,但其在国家制度建设中却有着“清承明制”的特点,这是否意味着清朝突破了魏特夫的理论?并非如此。在清朝初年,入关的不止有八旗,也有满洲的制度。
这些入关而来的制度大体有两类,一是清朝统治者在学习明朝制度的过程中,有鉴于前朝积弊特意进行的调整。比如明朝过分活跃的言官让清代帝王忌惮不已,因而自清朝入关之后,统治者就有意削弱都察院、六科向上监督的权力。
雍正时干脆将六科与都察院合并,称作“台省一体”。晚明屡屡掀起舆论狂潮的六科给事中,从此消失。还有清朝吸取了明代宦官专权的弊病,没有承袭沿用明代宦官执掌的内廷二十四衙门,而是专门设置了内务府统辖宫中之事,有效遏制了宦官的权力。
第二种情况是清朝基于实际统治情况,新设的制度。比如官员建置层面,清朝统治者既需要吸纳汉人士大夫,也要保证满洲的统治地位,还要兼顾八旗事务。于是,在皇太极时期,六部虽然与明朝一样直接对皇帝负责,却由八旗贝勒管理。入关以后,大量汉族士大夫加入清朝政权,六部等中央衙门形成了满、汉各设长官的形制,呈现出既沿袭明代制度,又适应“满汉一体”新国情的体制。
在地方治理层面,清朝创制了更多的新制度。比如管理边疆民族地区的理藩院,表面上其架构仿照六部,设尚书、左右侍郎等官员,实际却是清朝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创设。
有清一代二百余年,能够比前代更为有效、更为有力地统治蒙古、回部、西藏等地区,这套源自少数民族政权,又适应于少数民族政权的政治架构功不可没。直到辛亥革命之后,北洋政府也并没有取消理藩院(部),而是将其改为蒙藏院,继续管理边疆少数民族事务。
清朝制度建设的成效
后人总评清代的国家治理成效,时常会有两种看似完全不可调和的观点。有人认为,清朝是历代王朝中制度建设最为完备、治理效能最好的朝代。但也有认为,清朝的国家治理成效极其糟糕,以至于看似庞大的帝国,在西方列强面前不堪一击,陷入丧权辱国的深渊。
这两种认知虽然态度大相径庭,却都合乎事实,只是视角不同。前者是从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发展脉络出发做出的评价,后者则是基于近代屈辱史给出的评论。鉴于后一种说法早已为人所熟知,本文更愿意多花些笔墨,从前一种看法出发,对清代制度建设的意义及其地位做以评论。
首先,清代的制度建设可谓集合历代之所长,达到了传统时代最成熟的地步。虽然自秦始皇开创帝制以来,中国就进入了帝国的统治模式。但是,无论是“君主专制”还是“中央集权”,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期间经历过反复而曲折的变化。
就皇权而论,既有秦汉时代臣下动辄“顿首顿首,死罪死罪”的主威独运,也有东晋“王与马共天下”的尴尬处境,还有宋代“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呼声。
影视剧《清平乐》资料图
经过长期的发展,清朝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可供汲取,也有前代留存的政治制度可以借鉴。在“参考资料”最为丰富的情况下,形成一套较之前代最为成熟的政治体制,并不是一件出人意外的事情。
在历史早期,许多只有寥寥数语的制度设计,到了清代发展成为一整套严密而复杂的制度流程。比如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田赋。清代的制度设计中包括了滚单落户、自封投柜、三联印票等复杂流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又形成了包收包揽等诸多非正式的制度,还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官府再到基层的层层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制度设计愈发成熟,清代的五朝《大清会典》越编越厚,内容越来越多。
其次,较之于此前历朝的制度实践,清代的制度大多更为现实有效。其中原因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来清朝有前朝经验可供汲取,早在入关之前的皇太极君臣就很注重吸纳明朝的统治经验,自然具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可能。二来清朝的帝王,特别是前中期的几代帝王都是精明强干、精于政治的英主。他们关注治理成效,讲究施政效果,使得清代前期的制度更能与现实需求相结合。
比如救灾一项,早在先秦时期就已有相关制度。此后历代皆有效仿,但兴废无常,效果亦难以一概而论。明朝也有一套救灾制度,早期也能发挥功效。但进入晚明,疲软的政治力度与昏聩的行政体系使得官府层面的救灾沦为形式。清代前期则截然不同,不仅有更为全面的立法措施,而且执行严格、效果明显,皇帝无不紧盯赈灾的情况,甚至能从中发现蛛丝马迹,掀起大案。
乾隆年间牵涉数百位官员,导致几十人人头落地的甘肃冒赈案,就始于乾隆帝对当地雨水、旱情和灾荒的持续关注。较之于近代制度,清代包括赈灾在内的诸多制度建设固然效果有限,应对复杂问题时缺乏能力,但比之于此前的朝代,清代的制度成效显然是值得称赞的。
最后,清朝的制度建设虽然最为完善,也最富有成效,但作为传统帝制的“集大成者”,其弊端也最为明显。仍以田赋为例,由于制度设计愈发复杂和严密,其对百姓的压迫、剥削和冷酷在清朝表现得尤为明显。清代“酷吏苛征”、“京控多诬”等现象在各地都经常出现,暴力催征成为全国的常态,诸如“民不堪命”、“官吏残暴”之类的说词,几乎能在全国每个地方的史料中看到。
清朝的国家制度归根结底是传统帝国模式,即便是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也受到“制度上限”的约束。面对越来越多的人口、越来越复杂的行政事务,与前代相比,行政架构、官员数量与政治能力都没有重大提高的清王朝越来越难以应对局面。正如乾隆年间来华的马嘎尔尼使团所见,大清帝国如同一艘破旧不堪的船,“只是幸运地有了几位谨慎的船长,才使它在近150年期间没有沉。”
《末代皇帝》资料图
近年来国际上流行的“新清史”学派似乎对清朝的制度建设尤有兴趣,特别喜欢讨论诸如八旗、蒙古、藏区的问题。但与本文形容的“制度入关”不同,他们认为,非但这些制度没有“入关”,就连清朝皇帝也是“人在关内,心在外”。可就清朝国家治理与制度建设的成效而言,无论好坏,清朝的制度建设都基于中华帝国历史脉络之上。清朝即便有几项独特的,具有少数民族色彩的制度,也需要建立在帝国体制之上,而这套国家制度是中国两千多年帝国体制的最终成品,是不可能脱离中国的历史脉络,以无本之木、无根之水的形态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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