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迎来“转变”,想离婚的人又多了一条“路”

日期:2023-01-16 11:18:5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02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

以前如果农民想要离婚,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途径,而根据以前的规定,可以判离婚的条件比较苛刻,但是以后不一样了,想离婚的农民,可以有另外一条路走了。

新法规定:“经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句话啥意思?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分居满一年,就“应当”准许离婚。这一条新路,对于想离婚的农民来说,无疑是更加明确了。‍

03两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归女方

离婚中,如果有子女的话,子女抚养权问题往往也是争论很大的,有出现男女双方“抢抚养权”的情况,也有出现男女双方“推抚养权”的情况。而抚养权的归属也是一个很模糊的问题,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而以后不一样了,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律明确规定了抚养权归属于女方,2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毕竟孩子年龄那么小,母亲会将孩子照顾得更好,而孩子也更依赖母亲。

新法实施后,离婚翻开“新的一页”,上面这些内容要早知道。那么各位农民朋友,对于新的规定,你们怎么看?欢迎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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