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贾谊的一生中,不少政论文也被后世传承称赞,尤其是《治安策》,更是万古流芳之文章。作为一篇阐述社会危机现象的政论文,贾谊在《治安策》中提到的危机与措施,不仅在当时得以适用,即使是到了后世,也同样具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治安策》中的主要内容,就是在文帝时潜在或明显的多种社会危机,包括“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叹息者六”等众多严重问题。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中央与地方诸侯之间、汉庭与北方异族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种种矛盾。对于以上诸多矛盾,贾谊适时的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现代学者认为,其提出的方案,大多数都鞭辟入里,是符合当时社会情况的针对性对策。
《治安策》一文,其所采用的笔法,文势忽峻忽缓、首尾相衔,大量采用夹叙夹议,还在议论说理的同时,展现了一定的文学功底,其对现代政论文的书写,提供了一定性的模板功能。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治安策》中,提到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建议,在当时看来是十分体面的对策,可是在现代人看来,确实极为荒唐甚至是开历史倒车的行为。其原文为“故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所以厉宠臣之节也。故曰圣人有金城者,比物此志也。彼且为我死,故吾得与之俱生;彼且为我亡,故吾得与之俱存;夫将为我危,故吾得与之皆安。顾行而忘利,守节而仗义,故可以托不御之权,可以寄六尺之孤”。
其上所述的大致意思就是,臣子作为朝廷的脸面,一定要保有优良的节操,更是需要维护皇家的尊严,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不想在官员身上施加任何刑罚,而是要求官员们一定要懂得“自裁谢罪”,在必要的时候懂得保留最后一丝尊严。毫无疑问,贾谊在《治安策》中提到的理论,在当时社会中似乎极为符合儒家文化思想,将古代礼教中的“仁义”推崇到了一定的高度。
汉文帝在看罢《治安策》后,认为其所提的建议十分有道理,锐意向下推行“大臣有罪主动自尽”的传统,以至于在当时的朝廷里,官员们的自裁率开始大幅度升高,甚至成为了君臣之间的默契。
据现代历史学家统计,史书上记载的汉代大臣自裁人数总共就有56人,其中西汉时期自裁的大臣有34人,东汉时期自裁的大臣有22人。自裁的大臣们,往往都存在着一个共性,就是他们所犯下的罪恶,其实往往罪不至死,甚至在当时,还保留着一些以田产或者钱财惩罚,代替肉体性惩罚的条款。可是大臣们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反而都选择了自裁谢罪,以此来表达对皇帝的忠心。
汉朝史上第一个自尽的大臣,就是汉文帝的亲舅舅薄昭。薄昭杀了汉文帝的使者,汉文帝便要求其引罪自裁,可是薄昭却不想自裁,故此汉文帝便派人到薄家去哭丧,令其惶惶不可终日,最后不得不被逼自裁。此后,汉朝重臣自裁的案例开始屡见不鲜,汉武帝时期的苏武、李广,汉成帝时期的宰相翟方进,几乎都成为了贾谊“笔下”的牺牲品。
不过在现代文明社会看来,逼迫大臣自裁谢罪的条款,似乎有些野蛮和落后。因为在法治社会中,若是有人触犯了法律,必须要对其进行审判,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如此才能真正地做到一视同仁,而不是只顾及统治阶级的利益,视国家法律而不顾,私自设置刑罚。如此之举,无异于是开历史之倒车,实在令人感到可悲可叹,由此我们也能发现,它是封建社会统治的局限性造成的不良恶果。
参考资料:《历史故事》 李峰著 东北出版社出版
文澜海润工作室主编文秀才,本文撰写:特约历史撰稿人:常山赵子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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