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上海市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主动走进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征求意见。该校学生提出了涉及课外补习班、教师惩戒权、预防家庭暴力等多个意见建议,其中草案中关于家庭暴力惩戒中缴纳和没收保证金的内容,有一个学生提出的意见“鉴于每个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不一样,建议修改为对发生此类情况的监护人以教育为主”,被立法机关采纳。
再比如,2021年在对《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中,浙江省义乌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居民提出诸如扩大噪声污染防治的对象范围、设置自动检测设施、有针对性地治理噪声污染、完善住宅内噪声的检测标准等建议,这些建议中的部分内容在2021年12月通过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所体现。
除此之外,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宣传的普法课堂。汤维建表示,除了每年的公益律师普法、社区普法等活动外,基层立法联系点也能成为普法课堂。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公众微信号、社区讲座、自愿者普法、专家对立法问题的答疑解惑等形式将法律的理念、价值、功能和精神传递到社会末梢,扩大立法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于不知不觉中涵养公民的法治素养,培育公民尊法守法崇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不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仍有改善空间。汤维建在建议中提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尽管在实践中已经有了多年的探索,但各地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运行效果上参差不齐,受重视程度亦不尽一致,工作机制尚不够健全,职责定位尚待明确,这些规范性缺陷成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性瓶颈。
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
需进行全过程的制度化构建
出于上述考虑,再加之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写入《立法法(修正草案)》,在建议中,汤维建给出了4条具体意见,以期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制度。
第一,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构建。
他建议,通过细则将其进行全过程规范化,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基本定位,进行科学选点布局,搭建组织框架,细化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法的调控下有效有序运转,发挥其独特的立法排头兵作用。
第二,增加规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活动的形式和渠道。
基层立法联系点要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汤维建认为,一方面,需要对行之有效的诸如听证会、论证会等传统的立法意见征集方式进一步进行完善,使之发挥出更加实质化的立法功能;另一方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创新立法意见征集模式,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将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嫁接到基层立法联系点,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插上科技化的翅膀,形成便民利民惠民的立法新格局。
第三,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适度专业化的引导。
在汤维建看来,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充分发挥有效的立法参与作用,离不开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支撑。要因地制宜建立“基层立法联系人”制度,将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整合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专家名册”之中,成为相对稳定的顾问团队,做好从国家立法到人民群众、从群众意见到立法建议的“转译”工作,避免让法律专业知识成为传达立法动向、表达人民心声的障碍。
第四,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数量,扩大其覆盖范围。
建议中还提到,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数量,使得立法征集民意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另一方面,又要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参与群众达到最大化、具有代表性、富有实质性。要将自愿参与和邀请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将专业人员和普通群众结合起来,将集中性的立法参与和常态化的立法参与结合起来,避免立法征集民意的过程变成走过场,避免立法联系点成为固定范围人员的内部讨论,避免由工作人员自行参与征求意见代替面向普通群众征求意见,避免群体受众单一的工作方式,逐步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覆盖范围、影响范围,使立法征集民意的活动更加有效、更加科学、更加广泛。
红星新闻记者 陈怡帆 赵倩 北京报道 实习生 熊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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