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可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展开员工教育、文体、宣扬等活动所产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员工集体支出。包含:
(一)员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行政治、法令、科技、业务等专题训练和员工技能训练所需的教材资料、教育用品、场所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付出员工教育活动延聘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员工本质提高补助和员工教育训练优异学员的奖赏。对优异学员的奖赏应以精力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授课人员酬金规范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展开或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员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件、服装、用品等置办、租借与修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所、交通东西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赏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膳食补助费。文体活动奖赏应以精力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奖赏规模不得超越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与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文体活动中开支的膳食补助费,不得超越当地差旅费中的膳食补助规范。
基层工会能够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展开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缺乏部分能够用工会经费补偿,补偿部分不超越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展开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展开重点作业、严重主题和严重节日宣扬活动所需的材料耗费、场所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宏扬劳模精力和工匠精力等经常性宣扬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展开或参与上级工会举行的知识比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扬活动支出。
(四)员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劳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能够向整体会员发放节日慰劳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劳品原则上为契合我国传统节日习气的用品和员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法。工会会员生日慰劳能够发放生日蛋糕等什物慰劳品,也能够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成婚生育时,能够给予必定金额的慰劳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能够给予必定金额的慰劳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能够发放必定金额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展开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员工疗休养补助等其他活动支出。
成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造工程、设备东西置办、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产生的支出。
工作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工作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工作单位的各项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含:财物盘亏、固定财物处置净丢失、捐赠、赞助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员作业人员的薪酬、奖赏、补助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展开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供给。所在单位保证欠缺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能够用工会经费恰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