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月薪水已包括加班费违法吗?

日期:2022-12-27 11:01:1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要求月薪水已包括加班费违法吗?

要深入分析,当用人公司与劳动者事前承诺工资待遇其中包含加班工资,却未约定加班工资的实际金额,从而合同文本产生歧义时,假如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确不仅有平常延长工作时间,还有歇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状况,用人公司应补充员工加班工资差值。

在劳动合同书中能够承诺“薪水已包括加班工资”,但合同文本不可以不公平,与此同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资关系合同约定的加班费数量和加班时长务必确立,简单的要求月工资包含加班工资有敷衍了事的意味。

2、承诺“薪水已包括加班工资”的加班时长,较多不能超出《劳动法》所规定的每月36小时额度。假如合同约定的加班时长超出每月36钟头,超过单位应视作违反规定超时加班,理应再行测算加班工资。

3、换算后正常上班时间薪水,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假如换算后基本工资小于法律规定最低工资规定,超出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长,加班费以最低工资规定,按法律法规规范测算。

因而,当用人公司与劳动者事前承诺工资待遇其中包含加班工资,却未约定加班工资的实际金额,从而合同文本产生歧义时,假如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确不仅有平常延长工作时间,还有歇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状况,用人公司应补充员工加班工资差值。

二、需要缴纳加班工资的情况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按照下列规范付款高过员工正常上班时间收入的劳动报酬:

(一)分配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劳动报酬;

(二)歇息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又无法分配调休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

(三)法律规定假期日分配员工相关工作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三百的劳动报酬。

加班工资是工人部门对劳动者超过工作时长的情形下劳动报酬,应该按照员工的上班状况明确加班工资金额,正常上班时间薪水,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公司假如分配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需要缴纳员工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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