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水发抽成没发可以找劳动部门么?
没问题的,工作等方面的纠纷案件都能够找劳动局举报去克服的。抽成也是属于薪水,是员工的劳动收入,若用人公司非法扣押,职工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可是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向劳动部门,反而是向有关的劳动仲裁委。用人公司理应每月最少派发一次薪水,超过一个月时长并没有发工资的,将视作形成了欠薪的举动,能通过检举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来克服的。
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采用什么方法处理?
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员工能够收集有效证据(劳动合同书、薪资发放纪录)并制定下列对策: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举报。
2、向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申请仲裁。
如:以未按时发放发工资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发放工资和经济补偿。若仍想保持劳动关系,可以只要求发放工资。
3、向有关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或是经济补偿金;劳动工资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应该付款其差价一部分;逾期未收取的,勒令用人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左右百分之一百以内的规范向职工加付补偿金:
(一)没有按照工作合同约定或是国家规定的立即全额付款员工劳务报酬的;
(二)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付款员工收入的;
(三)布置加班加点不付款加班工资的;
(四)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未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工资的。
按照在我国有关的法律的制定抽成是属于薪水在其中的一部分,是属于员工的劳动收入,假如不按照合同中要求立即或是全额派发提成的,也是属于形成了欠薪的举动,员工是可以采取相应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一般而言彼此必须要先商议去处理,商议毫无意义的,再进一步的根据检举、劳动争议仲裁或是提起诉讼的方式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