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情况说明
工作人员:没有固定收入 ,没有收入,没有经济来源……
今年75岁的他
明确表示不要女儿赡养
工作人员:你是她法律上的父亲,她对你有赡养义务,那后续你希望她承担起赡养义务吗?
刘玉生:不要不要。
刘玉生1990年偷渡出国,32年里没有与家人联络过,而面对"从天而降"的父亲、丈夫,刘玉生的家人无法接受,拒绝与他对话。
胡求军 杨浦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他们家的女婿和我们、街道有沟通,他的表态就是说,老先生到美国去这么多年,对家里也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一个丈夫的责任,他们现在不太愿意接受他。
经过一系列协调
政府出于托底保障职责
将他送入了杨浦区救助管理站
胡求军 杨浦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我们这边主要负责他日常的生活起居,他来的时候,脚上还有一点外伤,我们也给他进行了及时的医治,换了几天的药。另外就是找他谈谈心,把他的诉求和以前的具体情况和街道做一个反馈。
另外,由于刘玉生赴美前,已注销了原属延吉新村街道的本地户口。目前,街道加紧与公安部门、救助站联合,帮他在注销地重新恢复户口。
方圆媛 延吉新村街道救助部门负责人:
派出所那边,因为他是1990年出国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作为一个特殊个案去做落户申请。
等刘玉生户口落实后,街道将完成手续办理,为刘玉生发放低保,并考虑是否对刘玉生进行长期安置。
目前,刘玉生即将被送往杨浦区某公立养老院,做临时安置。
刘宣廷 上海通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现在属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从法律的意义来说,他应该属于临时救助人员。基层的政府部门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是有义务对他提供一个临时性住所,维持他正常的生活所需,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救助生活环境。
刘玉生事件受到广泛关注
原因在于它的复杂性
于情理来说,三十多年前
他抛下未成年的女儿涉嫌遗弃罪
如今要回归家庭
家人拒绝赡养,合乎人情
但在法律上,子女确实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刘宣廷 上海通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和他的妻子之前已经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这期间也没有经过协议离婚,也没有经过法定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形,说明他们双方的夫妻关系还是合法存续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妻子是负有救助抚养义务的。
从法律上来说,(遗弃和赡养)是相互独立的。但是确实考虑到情理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事情对他的妻女是比较难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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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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