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4日,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迪尔化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9次会议审核。本项目系我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自2月17日正式实施以来,北交所首批成功上市过会企业。
迪尔化工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硝酸及其下游硝酸钾、硝酸镁、硝基水溶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光热发电及储能、化工、化肥、军工、电子元件制造等领域。公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一批关联性强、环保性好、集约化高、资源节约型的化工项目,形成了硝酸及下游产品硝酸钾、硝酸镁、硝基水溶肥产业链条,具备较强的产业基础和竞争实力,是国内主要商品硝酸供应企业之一。目前,公司熔盐级高纯硝酸钾达到量产水平并已投放市场,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周可佳主任、傅燕平律师、崔荣起律师和宋彰英律师等组成的律师团队接受迪尔化工的委托,为迪尔化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浩天律师凭借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的专业知识及勤勉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及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和赞赏。
北交所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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