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我市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自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5 11:25:58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认证渠道:搜索“江苏智慧人社服务”支付宝小程序,在导航栏点击“待遇资格认证”。

(二)

社会化服务认证

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不能进行自助认证的重疾人员,可以联系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门认证相关事项。社保经办机构还会委托社区(村)基层组织通过健康体检、文体活动、节日慰问等形式开展认证。

以上认证方式,领取待遇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12个月)选择其中一种认证方式完成即可。

望广大退休人员积极配合,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附件:江苏智慧人社APP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4日

江苏智慧人社APP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来源: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核:韩飞

编辑:韩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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