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先生也是在孩子学校门口收到的传单,他带着8岁的儿子铭铭(化名)来听试听课。铭铭还依稀记得那天单独教学的情景:讲师将枯燥的数字通过编码的方式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再编成故事增强记忆。一直对自己的记忆力缺乏信心的铭铭掌握了方法之后觉得非常神奇,执意让爸爸给自己报名去学习。
开课后状况频发,线下课程被暂停
在送孩子正式上第一节课时,家长们发现任课老师换了面孔,并不是当初试听课的讲师,一开始家长们也没有深究。
然而,后续让他们不满意的地方越来越多。该机构频繁更换教学场地,日常管理较为混乱,校长也不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还经常以各种理由放假。
课程一直不能正常进行,家长们很着急,也没能收到一个合理的交代。2021年4月的一天,欧拉教育培训中心的校长祝星华(化名)突然在家长群里发了一条通知,说线下课程暂停,学员改为在线上学习群内打卡训练。家长们不接受,纷纷联系祝星华,要求退还还没上的课程费用。祝星华后来拒接电话、退群、解散群聊,心急的家长赶到线下教学点交涉,才发现大门紧锁,人去楼空。
违规办学被关停,家长们合力维权
家长们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最终确认欧拉教育培训中心因违规办学,已被责令关停整顿。工商信息显示,欧拉教育培训中心背后的运营企业是上饶市欧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并不包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根据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调查,该公司并不具备办学许可证。除此之外,它还存在培训教师无相应资格或资质、一次性收费跨度超3个月等多项违规问题。
该公司在被责令关停整改后,祝星华没有按要求妥善处理退费事宜,还将家长们拉黑,而后失联。这一系列操作让家长们觉得非常气愤,表示这不仅仅是被骗钱了,而且也让孩子们学习进取的心灵受到打击,需要给他们一个交代。
多方努力却寻找无果后,41名家长起诉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他们与欧拉教育公司的培训合同无效,后者全额返还培训费用共计16万余元。
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多次追加被执行人
法院立案后将各类法律文书送达被告,但直至开庭被告方也无人出现,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经调查确认,被告欧拉教育公司开设的教育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教师无相关资格资质,属于非法设立的教育机构,判决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无效,被告对学生已授课程的教育培训费用不受法律保护,所收费用应当全额退还,限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41名原告的教育培训费共计162380元。宣判之后,欧拉教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生效。
法院判决后,欧拉教育公司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退还的培训费用,负责人祝星华也一直没有露面。2022年7月13日,41名家长以申请人身份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尽快帮41名家长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们依法向欧拉教育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然而对方不予理会。同时,法院发现欧拉教育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空壳,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于是,家长们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祝星华为被执行人,由他本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此时祝星华依旧不见踪影,其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
经过多次实地查找,法院最终将被执行人拘传,并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祝星华向家长们做出了还款计划,并提出让他的朋友刘某为其提供担保。然而还款计划到期后,祝星华依然没有履行,家长们申请将担保人刘某追加为被执行人。法院对祝星华进行了第二次拘传,他再度与家长们达成了还款计划,并又请了自己的一位亲属林某作为担保人。当祝星华再次食言后,经家长们申请,林某也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023年1月19日,法院依法对刘某和林某名下部分银行存款进行了查封冻结,要求担保人刘某和林某代替祝星华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5月9日,应刘某和林某的要求,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家长们同意放弃已上过课程的课时费,数额约3.2万元。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后,刘某和林某履行了13万余元执行款,本案以实际执行完毕结案。
建立“执行110”机制,保障人民切身权益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是法院需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难点。近年来,各地法院纷纷探索“执行110”机制,在促成当事人调解、争取胜诉人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等相关线索时,可以第一时间拨打“执行110”的24小时值班电话进行举报,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告知执行干警。干警核对无误后,立即前往现场采取拘传、扣押、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尽快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
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推动下,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自2023年4月12日起,开始运行“执行110”机制。这一机制的特色之一是实现了法院与公安的常态化联动,法院通过定期向公安机关提供需要协助查控的被执行人名单,进一步扩大“查人找物”范围,有效地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找人与找物难题。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在这个案件当中我们注意到,祝星华找来的两位担保人刘某和林某最终替他履行了执行款,这两个人也被列入被执行人,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A1:
这个问题实际上在《民事诉讼法》中叫做执行担保人制度,也就是在人民法院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提供了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暂缓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以及可以决定暂缓期间,给予被执行人相应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周期。但是过了这个执行期间以后,如果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直接裁定由执行担保人来履行义务,并且执行担保人的相应财产。本案中的两个担保人履行完义务后,可以向被执行人进行追偿,通过再提出相应诉讼的方式获得生效的判决。
Q2:
平时老百姓说的“老赖”,也就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这部分人,他们通常都是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的,对于这样的一部分“老赖”,我们应该用什么办法去约束和治理?
A2:
针对这部分人,首先我们法院是有失信人制度的,即把他们记入失信人名单,以限制其超过一定范围的高消费。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所以会起到相应的效果,被执行人通常会主动去履行义务。其次,对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那部分人,法院还可以采取例如罚款等其他强制措施。如果情节严重的,实际上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罪行,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这就形成了从失信人制度、司法罚款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完整体系,保障生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得到执行。
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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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在这个案件当中我们注意到,祝星华找来的两位担保人刘某和林某最终替他履行了执行款,这两个人也被列入被执行人,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A1:
这个问题实际上在《民事诉讼法》中叫做执行担保人制度,也就是在人民法院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提供了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暂缓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以及可以决定暂缓期间,给予被执行人相应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周期。但是过了这个执行期间以后,如果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直接裁定由执行担保人来履行义务,并且执行担保人的相应财产。本案中的两个担保人履行完义务后,可以向被执行人进行追偿,通过再提出相应诉讼的方式获得生效的判决。
Q2:
平时老百姓说的“老赖”,也就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这部分人,他们通常都是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的,对于这样的一部分“老赖”,我们应该用什么办法去约束和治理?
A2:
针对这部分人,首先我们法院是有失信人制度的,即把他们记入失信人名单,以限制其超过一定范围的高消费。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所以会起到相应的效果,被执行人通常会主动去履行义务。其次,对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那部分人,法院还可以采取例如罚款等其他强制措施。如果情节严重的,实际上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罪行,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这就形成了从失信人制度、司法罚款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完整体系,保障生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得到执行。
来源:CCTV今日说法,在此致谢!
编辑丨苏晨 设计丨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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