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终于知道监察委员会什么样了
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
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近日,山西省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省委书记骆惠宁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黄晓薇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建华就有关问题作了解答。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省纪委监察厅班子成员,各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420多人参加培训。
会议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把山西确定为试点省市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央的信任。信任就是鞭策和考验。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负起这一光荣使命,勇于先行先试,善于探索创新,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要通过改革试点推动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加快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中央相关文件,准确领会中央的战略意图和改革的精髓要义。要全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和权限手段、法律适用以及全省试点工作步骤和要求,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原则,整合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稳步推进全面融合和顺畅运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各级纪委要担好专责,细致谋划、具体操作。省试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基础性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循序渐进、由浅入深,逐步分析研究深化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做到既坚决果断、又审慎稳妥。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各相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