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刘林:积极引导规范非学科校外培训健康发展

日期:2023-01-29 11:19:0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意见》印发后,民办教育界人士特别是校外培训行业从业者广泛关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委会和有关地方民办教育协会将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就非学科校外培训行业举办人、从业者而言,建议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方向意识。要深刻认识《意见》对培训方向的刚性要求,深刻认识非学科校外培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的明确定位,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属性,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加强自身党的建设,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业务工作,办成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育人机构。

二是对标对表配合审批登记。《意见》部署了对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进行登记审批的重要任务。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各地相关部门出台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审批条件、准入流程等规定,通过对照检查、补充完善等措施,使自身在实质内容与形式要件上达到设置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登记注册工作,取得合法办学资质。

三是主动自律依法遵规办学。《意见》对非学科校外培训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与日常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培训内容及时间、收费标准和办法、预收费监管、《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将上述要求纳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落实到日常办学行为中。要视合规办学为机构存续的生命线,加强风险控制机制及内部合规审查制度建设,以主动自律、规范办学夯实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基础,努力促进非学科类培训发挥应用的育人价值和功能作用。

下一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在积极发挥政府与机构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建言献策职能的同时,在政府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性惩戒机制,进一步在行业秩序规范、矛盾纠纷处理、合法权益保护、行业信用建设方面履行行业协会职能,在引导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方面迈出新步伐,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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