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公证处负责人表示:“这样对校外培训机构“定时、定人、定点”实行“事中监管”,机构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授课,就能够一目了然。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上完课后再核销,经公证处确认后发指令至银行结算,确认机构履行合同义务后,这笔资金才会转入培训机构的账户。有效预防了“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进一步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平稳、有序、规范发展”。
问
课程上到一半不想上了,或者与机构产生了纠纷怎么办?
答
发生纠纷调解不成的将由无锡仲裁委接手处置,仲裁委根据系统推送的电子协议、培训过程中的上课考勤等信息存证,学生家长通过监管系统确认,无法篡改。这样“提存公证+仲裁”的模式,为日后仲裁快速解决争议创造条件,裁决结果由系统推送至公证处,公证处依据培训协议,并根据裁决结果由银行划拨资金。
该监管平台在惠山区的落地施行,将进一步深化培训机构全链条监管和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为今后全省乃至全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进行了司法探索和实践,提供有益的“无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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