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裁决书怎样申请实行

日期:2023-06-30 11:33:5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企业清算裁决书怎样申请实行

企业清算期间起诉,判决书生效后,失信执行人不实施的,申请者能够向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是对失信执行人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实行逐渐方法产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判决,本人务必执行。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能够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实行。民事调解书和其它理应人民法院应当实施的裁判文书,本人务必执行。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能够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办理执行期限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终断,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诉讼时效中止、终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规定期间,从裁判文书要求执行期内的最后一日起测算;

文书要求分期付款履行,从所规定的每一次执行期内的最后一日起测算;

文书未规范执行阶段的,从裁判文书起效之日起测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是:

1、公司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宣布公司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清算组,接手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应该由公司股东、关于行政机关及专业人员构成;

2、清算组成员接手破产公司。

法院宣布公司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成员接手,重点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监管、清除、定价、解决、分派,意味着破产企业参加民事行为,行为人对法院承担并汇报;

3、破产债权分派。

分派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成员明确提出分配原则,在债务人大会上探讨根据,报法院审批后由清算组成员实际实行;

4、结算结束。

倒闭财产清算分派结束,由清算组成员向法院报告结算安排工作的现象,并申请法院判决倒闭结束,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不进行偿还;

5、变更登记。

公司破产,破产债权分派结束,公司法人依规停止其民事行为,清算组成员向破产公司原审批机关办理注销原企业登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清算期间遭遇起诉后,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失信执行人不实施的,申请者能够向法院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是对失信执行人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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