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析、研究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
(3)、总经理针对月度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月度工作提出意见并就下月重点工作进行布置。
5、会后工作:
(1)、无特殊情况,对总经理在会议上提出的重点工作拒不落实的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公司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第一次:给予200元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给予年终奖20%—50%处罚、第三次:降职使用或劝其自动离职)。
(2)、会议提出的决定事项,其主办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以确保政令畅通。
三、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企业公司党、政领导和党支部支委成员,必要时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2、开会时间:每季度一般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商定后,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