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安溪县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和现有聘用人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4.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五、工作地点
安溪县人民法院
六、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不含双休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招聘程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17:00前交至安溪法院政治部办公室507。
2.所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
①《安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一寸彩色证件照。
3.报名后,我院先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初步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三天内通知面试,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八、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一年,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3.住宿自理,聘用后服从我院岗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安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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