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判定密切接触者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调整?专家答复

日期:2023-04-25 11:27:0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在办公室、会议室、车间、班组、宿舍、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密闭或通风不良环境下共用卫生间、共乘电梯、共餐(同桌/邻桌/频繁经过)、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判定时,优先判定和管理与病例接触频繁、持续时间长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对于较为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如餐厅、娱乐场所、超市等密闭空间场所),需结合场所监控录像、消费记录、场所类型、环境状况、通风情况、个人防护情况等综合研判,基于研判结果,可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

另外,“二十条措施”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感染者,可以降低为低风险区。

记者:郑学良 王雅静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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