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使用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学生家长订立培训服务合同,主动开具规范发票。
严格落实资金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等方式,将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监管。推动各类培训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规范安全管理和培训广告宣传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全防范、消防、传染病防治、环保、食品经营等相关规定。不得选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半地下室、地下室等场所,严格标准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严格规范广告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各类媒体、网络平台或公共场所,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广告。严禁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做出“包退、包过”等虚假承诺。
暑假期间,南京市“双减”办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请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提高规范办学意识,加强规范整改,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双减”工作的良好氛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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