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深化考试改革缓解家长培训焦虑

日期:2023-01-10 11:15:0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衡量一个机构是否正规的重要标准。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年9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就对非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作出了规定,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针对从业人员资质问题,《意见》除要求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外,还规定具体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标准可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特别明确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一直让消费者深恶痛绝。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要解决“退费难”等问题,关键是要把培训机构的预收费管住。

定价方面,《意见》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为强化预付费监管,《意见》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线上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些政策要求均在《意见》中再次重申。

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一次性收费过多增加资金风险和家长负担,《意见》参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单张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预付凭证)限额5000元的规定,新增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最大限度避免隐患发生。

深化考试改革缓解家长焦虑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涉及多部门监管,为强化落实,《意见》提出各地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资质不全、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不正当价格行为、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适时部署集中专项整治,形成警示震慑。

为推进信息化管理,《意见》要求各地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统一管理,按时接受年检年审,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

不可否认,随着体育、艺术纳入中考科目,学生和家长出现的培训焦虑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日渐火热。

对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各地中考安排体育、艺术等科目,旨在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非为了竞争选拔。一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刻意对体育、艺术纳入中考政策大力宣传曲解,制造焦虑,使学生家长被动参加校外培训,增加负担。

为缓解家长焦虑,《意见》提出要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弱化选拔功能,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坚决杜绝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此外,规范并减少面向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考级活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测评、招生入学的依据。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