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发展工作,于4月2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和车辆年审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提出,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工作临时延期。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引导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进行网上年审,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期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疫情结束后,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及时延续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恢复到原政策制度执行。
《通知》要求,要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性能维护工作。疫情期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持续做好跨省通办、网上年审等审批工作。同时,督促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未开展车辆年审的道路运输车辆,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车辆性能维护,特别要做好涉及车辆灯光、转向、制动、轮胎等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性能维护,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驶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疫情结束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恢复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工作,督促延期年审的经营者如期进行年审,保持工作连续性并及时跟踪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