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
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
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
1. 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展开剩余60%2. 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②退役军人;③西部计划志愿者;④“三支一扶”人员;⑤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3月6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⑥2018年3月6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3. 报名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1714会议室)。
完整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kO-L5dH2CGiVVhEEIaGg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