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日期:2023-06-09 12:10:59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会化学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委托培训学员需提供入职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上述材料报名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报名邮箱,现场审核时上交纸质材料。

(三)报名费及考试费全免

五、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由笔试、技能、面试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40%、20%,总成绩100分。考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下旬。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及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招收人员,拟招录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按照成绩逐一递补。

七、培训待遇

1、委托培训学员: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等由原单位发放和缴纳。

2、社会化学员生活补助如下:

注:①包含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国家、省财政补助。②全科专业学员另外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约1100元/月,根据实际到账情况发放;③住宿补贴:未住宿学员补贴200元/月;④其他福利补贴: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

八、相关规定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般为期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结束。医院按照国家发布的培训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培训结束后,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培训期间,医院与社会化招录培训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与委托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间,两年内未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者,终止培训,解除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

3、培训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终止培训,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培训结束后,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终止。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3年,培训相关费用个人承担。

5、培训期间不得申请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电话:0519-81087655

联系人:汪薇青

十、招生监督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0519-88120506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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