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
在其中,选举权、查看公司会议记录和会计报表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真实身份特性的权力重要依据股东资格获得和具有,和实际注资不相干。但和持股人个人行为有关的投票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立即涉及到企业的财产权利,需依照公司股东认缴的股权比例履行。违背注资责任的公司股东,尽管为名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因其并没有执行真实交易行为,不但没有使企业因其资产开展运营造成盈利,都没有因其项目投资担负企业运营风险。因而,根据平等原则,并没有执行注资责任的公司股东不可以具有以上按股权比例明确的各种股东权益。在没有任何补充应交注资款以前,理应并对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进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