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
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的,可以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问:毕业后如何办理档案转递?
答: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下载“浙里办”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登录→地区选择签订协议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搜索“高等学校等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事项→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工作单位盖过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提交→审核受理后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
提醒:注:网上办理开具的《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代替就业协议上 “ 地方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接收意见 ” ,作为高校毕业生调转档案、就业调整的凭证。
问: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答: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到档?
答:下载“浙里办”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登录→搜索“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查询毕业生档案到档情况。
提醒:如显示“未查询到您的人事档案信息”说明档案还未寄到,请耐心等待学校寄出。或联系丽水市各县(市、区)人才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大家,档案千万不能个人保管,应由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比如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保管,记得是免费保管的哦!
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一定会对人事档案有新的认识。如果你对人事档案业务有疑问的,请记得联系我们;如果你对人事档案管理有好的意见建议,也请联系我们。丽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始终围绕人事档案的作用发挥和信息平台建设上开拓创新,努力践行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人才人事网上办理模式,为流动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们提供“有温度”便捷的信息化的人才人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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