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公司决定开除他。不过,康强表示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薪酬保密制度。几天后,公司派遣了很多人到康强的住所要求其签字离职。
但是,康强一直都很拒绝,也一直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随后,在公司的驱赶之下,他被迫搬离了公司的公寓。
离开之后,康强觉得心中愤懑,便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撤销对自己的开除处分,继续履行之前的劳务合同,并补发之前损失的工资。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提出康强违规收集其他员工的工资数额,并在短视频平台发表不利于公司的视频,对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康强一方则辩解称视频是在公司开除自己后才发布的,自己也并没有收集其他同事的工资数额。
在事件发生后,公司曾多次找到康强进行规章制度教育,要求他进行反思和反省。期间,他也每天都写日记进行记录,唯一的诉求就是能够恢复工作,直到公司做出了开除的决定,他才提起了上诉。
最终,一审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判决该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按照法律流程走完,所以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力。但是,该公司在收到判决后表示,原本康强的岗位早就有了新人顶替,并且此岗位是定员岗位,现在已经没有了多余的位置给康强。同时,双方之间的信任已经破裂,已经没办法再继续正常履行合同内容了。
于是,在一审判决生效之后,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将案件发回重审了。
记者曾致电康强所在公司询问了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该公司表示目前已经进入到司法程序之中,并正在逐步审理。
同时,该公司也表示会遵守法律的判决。但是,目前此案件仍然没有最后结果。相关律师表示,企业不应该随意使用薪酬保密制度。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解雇某位员工,需要当面出具书面通知,并妥善解决雇佣关系内的一切事宜。对于合法的规章制度,公司应该在入职之前就告知员工,并落实在书面上,员工自愿遵守并签字才有效。公司内部的批复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必须按照法律流程来处理解雇事宜才行。
除此之外,本案之中康强和公司之间已经失去了基础的信任,已经无法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
这种情况下还是建议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双方都做出让步让事件得到妥善的解决。平时用人单位也应该注意自己的用人制度和日常管理方法,避免出现高压管理对员工情绪产生较大影响,只要妥善解决员工的疑问,给年轻人提供足够的机会,才能让公司得到发展。
如果在入职之前,员工就已经知道公司存在薪酬保密制度,那么公司开除康强的问题就合理合法。但是,如果员工入职之前并未签署相关文件,那么公司的做法就存在问题。
从公司的角度考虑,薪酬保密制度不仅能够保护员工的隐私,也能够推进企业做出多劳多得的薪酬制度,这种措施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但是,这种制度还是应该慎用,不应该成为歧视其他员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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