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工作8天辞职后索赔百万,劳动法不支持不劳而获!

日期:2023-07-22 12:10:4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这个案件要求的赔偿金额与前段时间要求枪毙美容院院长的案件同样引人注目,原因就是诉求过于不符合常理。

正常来讲,我们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涉及到的金额其实都不是随口而出的一个数字。

那这些赔偿该如何理解呢?

案件来源:中国经济网

法律分析

诉求1、支付当月工资4000元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本案中,双方约定月薪4000元。根据规定,按月计酬仅是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周期的规定,并不代表劳动者在一个工资发放周期中不提供或仅提供部分劳动就能获得整月的工资。

李某仅仅工作了8天,要求支付整月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且该公司已经支付了8天的工资600元。因此,法院不支持李某的该诉求。

诉求2: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李某仅工作8天,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举证证明公司存在有其所主张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法院不支持李某的该诉求。

诉求3:支付赔偿金2000元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

在本案中,李某是因为生活条件差及公司不肯预支生活费为由主动离职,用人单位并没有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因此,法院不支持李某的该诉求。

诉求4:加付赔偿金8183.3元

前文已述,公司并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李某依此要求支付赔偿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诉求5:支付失业赔偿金100万元

失业补偿金叫做经济赔偿金,指的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赔偿。

失业赔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本案中,李某在该公司工作了仅8天,离职原因是因为不满生活条件和不能提前预支生活费,并非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的失业。并且,李某尚处于青年,年富力强,无身体、智力残疾,其完全可以凭借付出劳动来赚取报酬以供养自己及家人的生活。

整体上看,李某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企图不劳而获,法院不予支持。

现在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了解也逐渐变多,但是很多内容可能会被误解。

我们既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懂得,法律是公正的,并不会偏向某一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从国家对公民的角度来说,公民的劳动权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所以劳动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从公民对国家的角度来说,每个公民都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出力,所以劳动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编辑:众众

审核:晓琪

法律审核:未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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