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保留一年聘期,待下一年度补充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低聘或解聘。
(四)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低聘或解聘。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根据考核内容,对个人受聘以来的岗位工作业绩情况作陈述。
(二)考核评议。考核委员会(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员受聘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三)确定等级。根据评议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并由考核委员会(考核组)成员填写评语。
(四)结果反馈与备案。二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结束后,以正式文件下发考核结果。三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考核部门(单位)将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工作报告、考核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证明材料以及考核表(纸质版并附电子版)报省人社厅备案。
六、组织实施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是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地区、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机制,加快推动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二)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程序,未规范开展考核工作的地区或单位(部门),将取消其第十批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资格。各地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各评聘结合单位需在2023年3月末前完成三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备案。三级岗位人员考核抽核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确保全员考核。对因病、公出、退休或正接受组织调查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说明情况,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参加下一批次考核。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将予以解聘,并取消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
七、申报方式
本次全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填写聘期考核材料,各地区、各省直单位(部门)、各评“聘结合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给出年度考核结果或考核意见。三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由各地区、各省直单位(部门)、各评“聘结合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内容、程序及申报表参照二级岗位考核有关要求进行。
联系人及电话:高 莞 0431-88690662
李阁鑫 0431-88693313
咨询电话:0431-88690926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28日
编辑:初见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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