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时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一)医院满意度调查。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我委组织的医院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二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三)维护相关人员信息。各有关医院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病理及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均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其他系统所需数据的采集工作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采集、质控时间以及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联系人:林荔敏、朱焱磊
联系电话:010-68791885、68791887
传 真:010-6879219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联系人:吕淑河、孙彩霞、褚湜婧
联系电话:010-68791185、68791681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00-8812、400-003-068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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