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提升认识、转变观念、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地
随着暑期的来临,很多家长又开始纠结怎样腾挪时间,以便陪伴孩子度过一个难忘的假期,而结果恐怕很多人都难以如愿。也正因此,带薪休假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5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后来,我国又相继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13年发布的《国民休闲旅游纲要》明确指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提出了带薪休假的阶段性时间表。但综合各方的信息来看,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地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带薪休假制度的有效执行与带薪休假的社会需求密切相关,而带薪休假的需求又与休闲度假有关的市场供给密切相关。如果市场上没有充足的休闲度假产品与服务,人们带薪休假的动力就会不足。近年来,尤其是《国民休闲旅游纲要》发布之后,国家旅游局在推进休闲度假环境优化、休闲度假产品丰富、休闲度假基础设施建设、休闲公共服务完善与休闲度假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一系列扎扎实实的工作。这些工作和措施对休闲度假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激发休闲度假的社会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极大地活跃了社会对带薪休假制度改革的迫切需求。
带薪休假制度的有效执行与带薪休假的价值认知密切相关。尽管旅游不是带薪休假的全部,但旅游度假已经成为带薪休假的重要选择,成为休假质量的重要体现。各地也已经采取了多种的宣传和激励手段来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有些地方甚至采取强制政府机关休假、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等方式。这些措施、方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是机械地推进制度落实,或站在消费的视角上来看待带薪休假。比如,实施带薪休假可以有效地缓解目的地人满为患、季节性集中的困境。
的确,旅游往往表现为时间和空间的消费,闲暇时间越多,尤其是整体性而非碎片化的闲暇时间越多,人们就有可能“走”的更远,就有更大的可能进行更多的旅游消费。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更长的闲暇时间不只是用来消费的,诚如尼采所说的,旅行是“为了丰富生命”,是对生命的一种“投资”。人们利用闲暇时间进行或近或远的旅行,其实就是通过空间的移动,在有限的时间内活出无限精彩的一种具体形式。人们通过“在别处”的生活方式或状态的体验,极大地丰富了“在此处”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厚度。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整体性地树立“闲暇是生命的投资”和“闲暇是文化的基础”等思维,那么对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更多地还是停留在“术”的层面,而难以到达“道”的逻辑上来。
带薪休假制度的有效执行与财富、生活等观念密切相关。经常被提及的带薪休假制度执行难的一个原因就是竞争。就业的竞争压力迫使人们不得不“主动”放弃带薪休假的机会,企业的竞争压力迫使管理者要求员工放弃带薪休假,政府间的竞争压力迫使地方主官要求下属“5+2”“白+黑”……实际上,“竞争”背后的潜台词是“财富”,是“财富”的社会性认知。获取财富是为了生活,但生活不只是为了获取财富。然而,社会对“财富”的普遍认知恰恰可能是把获取财富看成了生活的主体内容。如果对“财富”的社会观念不扭转过来,不来一场思想上的“新财富革命”,不把身心健康作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那么带薪休假制度的有效执行仍将在各种所谓的“特殊原因”下大打折扣,通过旅游度假的方式来带动带薪休假制度的有效落实也将是一句空话。
如果我们不能把“生活”放在比以往更重要的位置上,如果我们不能摒弃“生活”要让位于“生产”的思维,如果我们不把旅游作为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那人们对带薪休假制度有效执行的迫切性将极大地下降。毕竟,旅游度假是不同于本地性碎片化消费的重要方式,对闲暇时间的需求更迫切。从这个意义上看,人们越是喜欢旅游度假,就越有可能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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