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理是什么意思?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顶格处理严肃问责

日期:2022-06-13 22:22:29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顶格处理是什么意思?

“顶格处理”即“顶格处罚”。“顶格处罚”属于从重处罚的一种形态。行政处罚法体系中的“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在数种处罚方式中适用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种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适用较接近上限或上限的处罚。其中,适用上限的处罚就是“顶格处罚”。

严肃顶格处理就是按照违反规定的处罚上限进行处理。

简单的说,就是因为某个人严重违反了某项规定,群众意见很大领导领导也很生气,会要求严肃顶格处理,也就是说,本来违反这项规定,可以处罚500至1千元,那么就按处罚他1000元处理。其实在我们单位里还有一项另外的规定,当处于特定时期,某些人违反了规定的时候,会实行提级处理。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顶格处理严肃问责

依目前的态势,唐山烧烤店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应该是从重从快甚至是顶格处罚。

一方面可以迅速平复舆情,另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的震慑其他犯罪分子。

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还远远不够。

狼的本性是残暴,杀鸡给猴看震慑得了猴子,不一定就能震慑得住狼,真正能制服恶狼,让恶狼不再残暴的只有猎枪。

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唐山烧烤店事件中的猎枪不是从重从快顶格处理,而是“见义勇为”。

只有让“见义勇为”这杆猎枪发挥最大的能量,恶狼才不敢肆意妄为。

唐山烧烤店事件如果真的能让“见义勇为”这杆猎枪敢于亮剑,勇于亮剑,这才是最大的收获。

6月10日,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

10日晚,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消息,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唐山警方最新通报:已抓获5人!能否顶格处理?专家分析

6月11日,据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消息,经唐山警方连夜开展工作,继抓获涉嫌在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之后,6月11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公安机关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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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

能否顶格处理?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采访了多位刑事领域的专家。


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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