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物业法对空置房停车位怎么收物业维修费?
2022年物业管理新规:这7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并获得7大收益
随着住宅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和房价不断上涨,小区物业服务关注度越来越高。在常人眼里,小区业主花了毕生积蓄购买的住房,就应该享有主人翁的权利,但事实并非想象的那么美好。物业费一分没少交,物业服务一天不如一天,业主提意见也无动于衷。想换物业流程繁多,往往还受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阻挠,此时,小区业主高价买的房产,俨然成了地地道道的弱势群体。
不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越来越差,部分交物业费的业主也逐步退出了交费行列,以至于低质的物业服务和业主抵制物业费两者相互恶性循环。物业公司以物业费收不上来为由,压缩投入,服务质量越来越差,面对小区卫生条件差、配套设施不维护、车辆乱停放、盗窃事件频发等状况,不少业主也不愿再交物业费,有的还因此对簿公堂,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积累。
这一切,都是源于自物业管理商业化后出现的种种弊端,物业公司以赚钱为目的,业主以享受等价的服务为目标,这中间必须有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与时俱进的制度作为保障。根据最新的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领域扫黑除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物业公司必须依照与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因物业公司违背约定内容,致小区业主人身、财物遭受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业主享有全程监督物业服务的权力
物业服务的内容事项,就是物业公司与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里载明了物业公司到底应该做什么事。小区业主可根据合同内容逐项监督,监督物业服务事项有无缺失,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并根据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物业使用公共部位、公共维修基金、公共设施费用情况以及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物业费收支情况需公示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费包括物业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小区清洁费、园林养护费、小区秩序维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办公费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第八条规定,物业费应经当地官方主管部门审定,由物业公司在小区显眼位置将各项收费标准和内容进行明码公示。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物业公司应每季度将物业费收支账目以及物业工作总结进行公示,业主可审查费用收支情况,若发现有超额收费事项,可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主管部门应予以及时回应业主诉求。
当遇到这7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未与业主书面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房屋交付时间延期,业主可拒交延迟期间物业费,一般说来,应是按照开发商将房屋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次月计算物业费;
3.业主监督发现物业公司有《物业服务合同》外项目并收取费用的,业主可拒交超额部分;
4.物业费收取标准超过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
5.业主索要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内容和标准文件原件,物业拒不出示的,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6.暂时不居住的空置的房子屋,物业应根据地方规定减免物业费,一般超过半年以上空置的房子,应予以减免物业费;
7.物业服务质量差,工作推诿。不过,此项需要通过拍照、录像等合法手段取证举证,根据实际判决进行物业费减免。
对物业服务不达标、工作推诿,小区业主通过这3个步骤处理
第一步,协商解决
凡是以和为贵,如果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能够得到重视,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比如小区车位设置不合理、违章搭建、安全措施不到位、门岗设置不合理、绿化卫生维护差、儿童娱乐设施不健全等,可以直接向物业办公室提出并要求整改,小区交付初期,还可以向物业公司的委托方开发商提出,由开发商督促物业公司给出解决方案。
第二步,投诉举报
当协商解决不成或者不畅,业主可向物业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街道或者房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主管部门应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及时安排主管人员组织协调,直到问题妥善解决为止。除此之外,业主还可搜集取证,直接申请仲裁或起诉物业。在近期国家开展的“物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若业主发现物业公司阻挠业主正常更换物业公司,暗中勾结黑恶势力扰乱小区秩序,威胁恐吓业主,强行指定装修单位和装修材料等行为,可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
第三步,物业更换
若协商解决、投诉举报都难以扭转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已忍无可忍,最后一步也只能更换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更换流程比较多,成立业委会和召开业主大会是首先要做的工作。更换物业需业主大会参会人数过半、参会住户面积过半,俗称“双过半”,投票赞成更换物业公司的业主人数和房产面积达到2/3时就可更换。更换物业流程多,可要求街道全过程指导小区业委会推进此项工作。
业主享有7大收益
在很多数小区,业主大多就是履行交物业费的义务,很少有听说还能从物业获得收益。事实上,一些物业管理服务做得好的小区,不仅物业服务满意度高,而且还有获得物业派发的红包,有的小区甚至能做到冲抵一半及以上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区域策划和盈利活动,经业委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专项维修基金。主要有7大块:
1.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的策划收入,如公共外墙、公共场地、电梯策划等策划费;
2.占用公共道路和场地的停车费收入。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收益归业主共有;
3.租赁摊位费收入。商家利用小区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售货、宣传以及废品收购等,进入小区的入场费,都应属于业主收益;
4.公共配套场地的经营收入,如小区设置的运动场、游泳池、会所等占用小区场地的公共配套设施运营所产生的收益;
5.通信运营商入场费、基站占地费、屋顶消息接收占地费;
6.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获得的赔偿;
7.物业用房等空间所产生的经营性收入。
说到底,公共部位都是全体业主当时购房时一并购买,其产生的收益理当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你得到这些收益了吗?
新物业法2021年关于公摊水电费的规定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公摊水电费规定如下: 1、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2、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