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件的来龙去脉全过程始末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孙小果于1995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被判刑后未被收监执行。在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孙小果又于1997年4月至11月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于1999年3月作出改判,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因发现该案原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涉嫌受贿、徇私舞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再审决定,对该案涉及原审被告人孙小果的犯罪部分进行再审,并于同年10月14日对该案依法开庭审理。
该案再审期间,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小果2010年4月出狱后又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维持原判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依法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一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孙小果新犯罪行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于2020年2月12日作出裁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孙小果在强奸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奸淫幼女、在公共场所劫持、强奸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众实施强奸、强奸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或从重处罚情节。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与新罪所判刑罚进行合并并无不当。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孙小果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孙小果案件牵涉多少官员公职人员?
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分别获刑二年至二十年
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法院以及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文山州文山市人民法院、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对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对孙鹤予(孙小果母亲)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对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对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李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长郑云晋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
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对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督查专员贝虎跃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云南省第一监狱指挥中心原民警周忠平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原监区长文智深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对云南省第二监狱医院原民警沈鲲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对云南省官渡监狱原副政委杨松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对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彬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对昆明玉相随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冯云以行贿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部分被告人还分别被并处罚金,依法没收赃款赃物。
孙小果案件女生咬大理石现在怎么样了?
1997年的一个晚上,孙一伙人看中了一个15、16岁的女孩,就商量着把她哄睡了!但没想到女孩会死。孙出了个馊主意,安排他的两个‘兄弟’打他。测试标准是“直到他认不出他为止”。在弟弟被打期间,孙趴在窗台上往下看,不是为了阻止这件事,而是想看看这两个‘兄弟’是不是真的打过架。事实上,他们做到了,当女孩认不出来的时候,他拍手说‘没事’。
在此之前,同年4月的一个晚上,孙在茶馆酒店908房间强奸了16岁的女孩宋。6月,当906房间还有其他人时,孙当众强奸了张某某。仅在1997年的8个月里,孙及其团伙至少犯下了8宗罪行!
更让人觉得残酷的是,性是孙的乐趣,但不是唯一的乐趣。他很暴力。
判决书显示,一名强奸受害者被孙用牙签和竹筷子刺伤胸部,迫使他用牙齿咬大理石茶几。受害者20年后还活在阴影里,回忆起来的时候手都在抖。
孙小果案件全过程来龙去脉
1.邪恶有很多
1994年10月16日,当时是武警学校学生的孙等两人与四名待业青年一起流浪。他们强迫两名年轻女子在昆明环城南路上车,开车到呈贡到宜良轮奸。
1994年10月28日,孙受审,1995年4月4日被捕,1995年6月取保候审。经过审判,他没有被关进监狱执行死刑(也没有找到完整的法律程序;1997年3月27日,盘龙区看守所,只有办案民警看到了保外就医程序。
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有期徒刑二年。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在茶馆酒店908房间强奸了16岁的女孩宋。6月1日,孙不顾张某某的反抗,在昆明茶馆酒店906房间内还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当众强奸了张某某。6月5日,孙在茶园宾馆906室强奸女学生波某某。
6月17日晚,在星绍宾馆301室,孙试图强奸少女张,但张拒绝服从。孙命、冉志二人,严词威胁张,令其不得回家。
1997年7月,在一起涉及孙的案件发生后,盘龙区沱东路派出所发现孙是一名本应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警察打电话给孙的母亲,她的母亲说,孩子已经回她在四川的外婆家了。
《中国法律年鉴》显示,1997年,孙一伙至少作案8起,包括强奸、故意伤害罪、强迫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1997年11月7日21时许,孙聚众指使其他六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及其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温州某KTV包间内,目的是让17岁的女孩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平及其男友王某清的下落。
孙等人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对张某某进行轮番拳打脚踢,用孙购买的竹筷子和牙签刺伤张某某的胸部,用烟头烫张某某的手臂,强迫张某某用牙齿咬大理石茶几,用手肘猛击张某某的头部。第二天一大早,孙等人将张某某、杨某某带到昆明本好声娱乐城啤酒屋二楼,在公共场所对张某某、杨某某进行毒打,迫使张某某再次用牙齿咬大理石茶几边缘,并用手肘击打张某某头部,简直丧心病狂。
凌晨4点,孙、等人把张、杨送到昆明宾馆门口。孙一伙轮番拳打脚踢,将张打昏。被告人党洪钧、杨鲲鹏(另案处理)也解开裤子,将尿泼在张某某脸上。法医鉴定受害者的伤势为重伤。
2.判处死刑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孙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行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7年监禁;他被判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因强奸罪被判处两年零四个月零十二天。他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一审判决后,孙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孙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不核准死刑,改为死缓。在孙服刑期间,该案再次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进行了较大调整
孙小果案件告诉我们,不管你背后势力有多大,作恶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