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年收入超过6万不足12万退税多少?
年收入超过6万但不足12万的,是否能退税、能退多少?每个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退税的前提是已经按月预扣预缴了个税,但是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这类人才可以退税。
一、不能退税或者退税较少的情况不能退税或者退税较少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工薪阶层一族,或者综合收入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收入占较大的比重。为什么这类人退税较少或者不能退税呢?原因就在于用人单位在发放薪资收入的时候,已经提前享受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
举个例子讲:
职员小张的月薪是8000元,如果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那么应纳税额是:8000元-5000元免征额,乘以税率3%,再减去速算扣除数0,即应纳税金额是90元,即年纳税1080元。
但实际上小张作为受雇职员,已经在个税APP上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比如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赡养两个父母每月2000元),实际免征起点不是5000元,而是8000元。那么单位每月在代扣代缴的时候,小张90元的个税就不用交了。
类似小张这种受雇职员,每月都充分享受了税收优惠的,那么自然在年度汇算的时候就不能退或者只能少退一些(事实上,假设小张只有薪资收入而没有稿酬、劳务报酬等收入的前提下,财务人员计算精准的情况下,小张是不补不缴的)。
说得再直白一点,已经在代扣代缴的时候按月享受了税收优惠的,本身就没有缴税,或者缴税较少,在年度汇算的时候自然无法重复享受税收优惠,也就不能退或者少退。
二、能退且退税较多的情况
与受雇的工薪阶层相对应的,能退且退税较多的情形是没有按月享受或充分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人群。
这类人群多以自由职业者为主,比如自媒体人、撰稿人、作家等,他们的综合所得以劳务报酬或稿酬为主,而非是“工资薪资”;这类人在按月纳税的时候,因为没有受雇单位,所以不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在年度汇算的时候才能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也就退得多。
举个例子讲:
某自媒体专职从业者,每月收入超过800元的部分就需要按照20%的税点代扣代缴,这个代扣代缴的过程并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因此实际纳税额远远大于应缴个税。
举个例子讲,某自媒体专职人员小孙,2021年的劳务报酬收入是159410.08元,已申报的税额是25242.91元,这25242.91元的申报额是没有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优惠的,尽管小孙在个税APP上填报了赡养老人、首套房利息这两个专项。
类似于小孙这类人群,年度汇算的时候就会把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考虑进去,实际退税金额就会比较多,应退税金额达到了23910.1元。
总结
总而言之,对于全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能否退税、能退多少的关键在于预扣预缴的个税是否享受了综合所得税收优惠,如果享受了,那么就不能退或者退较少,反之亦然。当然,如果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在已经预扣预缴了的前提是,是不用补税的。
个人情况不同,能退不能退、能退多少也就因人而异,可以自己在个税APP上汇算以下,能退多少就一目了然了。
超过6万不足12万退税流程公式计算
我第一次操作要补缴1900元的税,第二次操作要补缴497的税,第三次操作国家退给我1.97元的税,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其中的道道,我来现身说法一下。
2月份的时候,在某个群里看到一个消息,说可以预约2021年的个税申报了。于是,我赶紧打开手机上的【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预约,并约到了3月1日,也就是昨天。
1、看看我的骚操作:如何把补缴1900,变成退税1.9元的
其实2020年个人所得税申报后,我还退了849元。所以今年,我对这件事比较积极,毕竟这是一笔意外的私房钱,也是国家给个人的福利。
当我点开【个人所得税】APP后,发现无论是从“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还是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这两个入口,点进去都可以退税,然后进入“标准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在基本信息页面,需要核实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汇算地中的受雇公司和主管税务机关。有的人可能在2021年有过更换工作单位的情况,一定要确认这一步的工作单位是当前受雇的单位。
确认了这些信息之后,进入下一步操作,我得收入这一栏的“工资薪金”如上图所示,有一行红色的小字写着“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这一步特别关键,这是在提示你,你的年终奖金将采取什么形式进行结算。
在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这一列中,有两个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具体选哪一个非常关键,因为直接关系到你,到底应该补多少税!
如果你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意味着这笔奖金将和你的12个月的工资算在一起,按照最终的数字按一个税率进行征税;如果你选择“单独计税”,那么则和你的12个月工资是分开算的。
这里就出现了我开头所说的,当我按照“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时,发现自己要补缴190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当我按照“单独计税”时,发现自己依然要补缴497元的税。
从1900到497,虽然数字减少了,但是仍然还得补缴近500元的税,为什么?我翻看了银行流水记录后发现,原来我在2021年1月时,有一笔公司发放的12000元年终奖金,同时在2021年的8月份和10月份,分别有两次提薪,这两次提薪的使我的工资在原工资基础上涨幅近50%。
所以,如果再加上年终的1.2万的奖金,以及一些其他渠道的奖金,那么全年的收入肯定超过了12万元,所以才出现了需要补缴税额的情况。
那么该怎么办呢?我想起来自己还从来没有进行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这其中的6项中,我符合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项。于是晚上回到家,我便开始进行这个专项的填报。
在填报之前,我自己臆想了下:比如我每月房贷3200元,12个月房贷总计38400元,房租一个月1600元,12个月总计只有19200元,赡养父母的话总计不到10000元,而另外三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我还不符合,所以便想当然的选择自己支出较大的房贷作为专项申报。
但其实这里我犯了一个错误:国家规定,房贷和赡养父母每个月最多可抵扣1000元,这个和你每个月实际支出的房贷及给父母的赡养费没有关系;而租房的则执行省会和直辖市每个月1500元。其它城市扣除1000元(人口100万以上),其他扣除800元(人口100万以下的)。
所以这样算下来,我其实选择租房的话,会抵扣得更多,那相应的少缴纳的税会越少,甚至退的税会多一些。
这里需要提醒各位一下,如果个人在个人的专项附加中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6项中,尽量选择国家规定的每月抵扣多的门类,这样的话,可以多抵扣一些,算出来的应缴税额会少一些。
等我翻出了自己的预售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按照APP所需要的信息,填写了个人的购房合同编号、房屋地址、户主、电话等信息,银行贷款合同中的贷款编号、首次还款时间、还款金额等信息。
如此一系列操作下来,当我再次修改计税方案时,选择奖金单独计税,进入到“标准申报”时,发现页面的左下角显示:应退税所得额为1.97元。我在想如果按照租房的省会城市1500元来填报的话,是不是退税会超过10块钱?
在我自己一通申报下来,把自己原本要补缴1900多的税,改成了退税1.97元,瞬间觉得自己好像赚了1900元的感觉。
2、那么个人到底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假如一个人年总收入是15万元,那么他的缴税方案应该是这样算的:
(1)150000-60000=90000元
这90000元属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假如他每个月的房租是1500元,那么12个月总计为18000元。
(2)90000-18000=72000元
这个72000元在超过36000至144000元这个区间,那么他要缴纳的税为:
(3)36000×3%+72000×10%=8280元
也就是说,如果你年中收入为15万元,扣除你每个月1500元房租(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你需要缴纳8280元。
同理,如果你的专项附加中还涉及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等,那么这些响应的扣除项也应该会在上述72000元的基础上再行减去,最后所得的数字在相应的区间范围乘以税率,得出最终应该缴纳或应该退还的个人所得税。
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已预缴税额
注意,这里的最后一项“已预缴税额”指的日常工资和年终奖这两种平时发放后,已经扣除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