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十个纹身九个后悔?
1、纹出来的效果差
其实纹身还是挺贵的,很多人贪图便宜去一些价格很低的地方纹身,结果纹出来的效果非常的差,根本与自己选的图片不符合,甚至完全变了样,让自己感到非常的后悔。
2、纹在无法遮挡的地方
很多人为了将纹身显示出来,纹在一些完全无法遮挡的地方,比如手背,脸部等地方。纹之前觉得很帅气,很有范。纹之后觉得也太尴尬了一些吧。可是遮也遮不住,只有白白的后悔了。
3、图案褪色
很多纹身在刚完成的时候效果非常的好,看着挺好看的,但是很快就发现这些地方开始褪色了。比如在手指的皮肤表层是很厚的,如果选用的材料不正确,后期保养不好,就会慢慢的褪色。看着很难看,内心就开始后悔了。
4、不喜欢现在的纹身了
在刚开始纹身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这个纹身好好看,非常的喜欢。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不怎么喜欢了,但是洗也洗不掉,顶多淡化而已。
5、情侣纹身分手了
有的是一对情侣去纹的,表达相互的爱意,认为可以一直走下去。于是纹一个情侣的图案,分手后这个纹身就会显得异常尴尬了,被下一任看到了也是不好。
6、盲目跟风纹身
有人觉得别人纹身看起来好酷,那种单个字的纹身,或者很酷炫的纹身。然后自己也跟着去纹了一个。回家可能还会被家里人说,时间长了自己也会不喜欢的。
7、纹身导致自己不能做喜欢的职业
其实有一些职业是不允许纹身的,比如空姐,空少,军人等等,都是不允许有纹身的。可是你就是想去当空姐了,但是纹身限制了你的发展,这个时候也只有后悔不已。
8、纹身导致不可以献血
有纹身的人在一年内是不能够去献血的,如果家人正好需要你的血去急救,那时你也只能干着急,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纹身。
9、因纹身感染上疾病
很多地方纹身器具是循环使用的,没有彻底干净的消毒是很容易感染上疾病的,如果因为纹身而染上疾病,是非常的得不偿失的。
从商周开始,直至明清,纹身一直作为刑罚手段存在。纹身在刑罚中被称为“墨刑”(也称黥刑、黥面),指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以此来标识和警示罪犯,这不仅可以显著地区别罪犯和普通人,而且还能在相当程度上给罪犯造成心理负担。
久而久之,传统社会便形成共识,认为纹身是坏人的标记。在现代社会,虽然“墨刑”早已烟消云散,但许多社会不良分子热衷通过纹身来标记自己的属性,这也加剧了纹身的“污名化”。
为什么中国社会普遍不认可纹身
根据一位纹身馆老板的介绍,2000年之前,纹身馆的生意基本上都是来自“道儿上”的客人,他们纹的主要以龙、虎、蛇等传统动物图案为主;纹的部位也相对固定,大多数是半个手臂,极个别的将整个背部都纹起来,震撼力十足。
与儒家文化相悖
纹身的不受认可,还在于它与国内社会推崇的儒家文化观念背道而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即使是掉落的头发、减掉的指甲,都应该小心翼翼的收集保存,更遑论破坏皮肤的纹身呢。甚至在士大夫眼中,纹身和断发一样,是“蛮夷”才热衷的事情。
在儒家文化一直对纹身持批判态度的熏陶下,纹身在中国人眼中,明显是件“另类”、“非主流”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