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事,许多企业采用现金发现的方式,无论是加班费、住房补贴、高温补贴还是节日福利。事实上,这有优点也有缺点。以下是企业福利平台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项目需要发现。
1.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工资支付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2.加班费。
加班加点工资是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损失的赔偿,归属于法定薪酬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务必执行的法律规定。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因此,如果员工被安排加班,他们必须安排补假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这不能用实物或节日费用来抵消。
3.高温补贴。
高温补助是确保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炎热的夏季高温条件下的正常进行,确保企业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决定适当提高员工夏季冷饮收费的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及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气温降至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是劳动报酬(工资)的一部分,因此需要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工人。违法行为不予支付,最高罚款1万元;未足额支付的,视为拖欠或扣除工资。
4.十三薪
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终双薪,是指单位按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一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十三薪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十三薪和年终奖金的过程中,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二,项目无法发现。
1.节日福利。
2014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工会组织可以在春节期间向全体成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
需要注意的是,节日慰问品需要以实物的形式,整个节日都在工会经费的八不准中明确规定,购物卡、代金券等不允许用工会经费购买。
2.劳保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配备的防护用品,以避免或减少事故伤害或职业伤害。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将应当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以金钱或者其他物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