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发放的年度福利是广大员工喜爱的福利。现在离中秋节只有一个多月了,很多工会也在准备今年的中秋节福利礼物。那么,工会发放中秋节福利礼物需要注意什么呢?不能踩哪条红线?
2014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工会经费可用于员工集体福利等支出,包括工会组织在节日期间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2014年12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
1.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明确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2.节日慰问品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产品和员工必需的一些日用品,如中秋节简装月饼、端午节粽子、咸鸭蛋等。但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禁止的物品。
3.少量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比如上海,少量标准明确规定,年度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保留资金的50%。
但工资经费也有红线,这些费用不能有:
1.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非法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
3.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4.非法设立小金库
5.将工会帐户并入单行政帐户,使工会经费支出失控。
6.截留和挪用工会经费。
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提供经济保障。
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明确以上规定,工会在购买今年员工的礼物时,知道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