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问题
关于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给员工个人的,不论是现金仍是什物,依法均应交纳个税,但关于集团享用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关于发放给员工的节日福利归于员工受雇获得的什物,应当依据以上规则,企业发放鲜花巧克力,现金购物卡等给本企业员工,应按员工获得非钱银性福利并入发放当月员工个人的“薪酬薪水”所得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假如归于集团享用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福利,比如购买的下午茶,生果拼盘这些很难量化,直接做为费处理)。(实务中,尽量向以上赤色字体的方向挨近,计入员工福利费科目)
二、虚开发票的提示
在实践企业收购员工福利时,往往或许为了抵扣税额或许增大所得税前扣除金额,将购买的鲜花,零食,粽子等开成办公用品,将充值的福利卡金额开成信息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等,殊不知这些都是虚开发票,所开发票税目和实践运营事务状况不符!
有小伙伴会问,不开专票指开普票,不涉及抵扣,也构成犯罪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或许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限徒刑、拘役或许控制(虚开普票情节严重:100份以上或许金额40万元以上)
再次提示我们,企业在日常为员工预备福利时,一定要依照发票开具规则开具和获得发票,恶意获得虚开发票或许会被定性为偷税行为。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等违法手段,一旦被查,补缴税款事小,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假如构成犯罪的,是要承当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