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车后公司如何保障货源及收入,工作人员却称“这个不写进合同,相信就做,不信就不做”。
4月11日,记者又前往位于南宁市五象大道的宸安公司,四五名女性工作人员正在接打电话,与求职者洽谈面试事宜。前台的记录本显示,近两天至少有10个人前来该公司面试。
记者联系了多名曾来宸安公司应聘的求职者,对方均表示被劝说贷款买车。
除了宸安公司和帆通公司,还有多家物流公司也在招聘蓝牌货运司机,且均以“专线司机”“不装不卸”“仓对仓配送”等字眼吸引应聘者,月薪从8000元至1.8万元不等。
在南宁市安吉大道某品牌货车的4S店,一名销售员向记者透露,该店附近就有一家物流公司,几乎每天都有求职者去应聘,不少人上当,“同样的一辆车,他们的价格高出几万元,招聘是幌子,目的就是卖车”。
真相揭露
公司玩文字游戏,司机遭遇维权难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货车司机购车后,因物流公司无法提供货源而产生的合同纠纷频发。
去年3月,柳州的梁先生在广西帆通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交了1.76万元首付款购车,结果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便要求退还首付款。去年6月,经柳州市城中区法院判决,物流公司需返还梁先生1.71万元。后来,该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此外,今年3月,南宁宸安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广西南宁搬长物流有限公司涉及多起合同定金纠纷案,进入庭审阶段。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科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物流企业以招聘为名欺骗司机购车的情况,目前尚未接到相关司机的反映或投诉,将对此进一步调查了解。
律师:
签协议要明确义务,谨防掉入债务陷阱
针对这类物流公司套路,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骆表示:
求职者找工作时,谨防有的公司打着高薪招聘司机的幌子卖车,切勿为取得高薪工作而掉入债务陷阱。
购买指定车辆不应是公司安排运货的前提,如果公司具有较高可靠性要求司机购车时,司机应当在购车前与公司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自身有货可送,否则当无货可送时,将可能遭遇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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